• 索 引 号:QZ00104-1002-2019-00324
    • 备注/文号:泉教计〔2019〕4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09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两不愁 三保障”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8-23 11:00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高校,市直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学校(含五年制高职):
      经研究制定《"两不愁 三保障"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8月9日

    "两不愁 三保障"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更加有效开展,根据《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通知》(闽扶组〔2019〕5号)和市委市政府相关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聚焦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和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优化政策供给,加快贫困地区教育发展和建档立卡人口脱贫,积极拓展教育服务脱贫攻坚空间,打好教育脱贫战役。
      (二)工作目标。贫困人口退出标准,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各地各单位要坚持这个标准不动摇,既不拔高,也不降低。其中"义务教育有保障",主要是指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各地各校要全面推进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师队伍建设,缓解部分贫困家庭留守儿童上学困难,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有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任务措施
      (一)坚持精准发力
      各地各校要精准摸排,依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福建省建档立卡等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认真做好跨部门数据库对接和信息共享,定期开展贫困学生信息比对,建好建档立卡等贫困教育人口底数台账,精准掌握贫困地区、贫困学生受助需求,为精准落实资助政策、精准投放资助资金提供依据,确保每一名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都能获得有效资助。
      各地各校要精准施策,加大对贫困地区倾斜力度。要以国家、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口、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人口和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为重点,精确瞄准教育薄弱地区和最贫困群体,在政策执行和资金安排上给予支持和倾斜,保证学生资助新增资金主要用于贫困地区及人口,新增举措主要集中于贫困地区及人口。
      (二)健全控辍保学机制
      各地各校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闽政教督办〔2018〕46号)要求,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加强与公安、扶贫、民政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按时完成疑似失学的建档立卡适龄人口核查及劝返复学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学。
      各地各校学籍部门要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台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19〕9号)要求,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同步摸清控辍保学人口底数,按照《控辍保学人口类型说明》(详见附件)完善工作台账,确保一个不漏。
      各地各校要按照学籍归属原则做好以下三类控辍保学工作:(1)省内户籍在泉州就学情况,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和"福建省建档立卡等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比对、核实;(2)省外户籍在泉州就学情况,利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重点保障人群情况查询";(3)泉州户籍在外地就学情况,由教育、扶贫等部门通力合作,通过镇村两级干部入户调查、当面咨询,以及教育部门函询、电询等方式,摸清在外失学辍学贫困人口底数。
      (三)健全学生资助体系
      全面落实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配合省教育厅推进义务教育非寄宿制学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制度,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完善少数民族学生资助政策。
      (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和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倾斜支持力度。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实施城镇中小学扩容工程,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创建机制,推行农村薄弱校"委托管理"改革,健全乡镇中心学校对村小学、教学点管理机制。
      (五)加大特殊群体支持力度
      深入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持续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构建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教育全覆盖的特殊教育体系,实施从学前到高中阶段的15年免费特殊教育。健全"一人一案"安置机制,完善以特教学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基础,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教育模式。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17〕34号)和有关会议精神,完善随迁子女就学机制,进一步强化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政策。进一步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局际联席会议作用,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牵头协调作用,督促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强群团和社会组织服务关爱,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健全以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和源头预防为核心的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长效机制,构建和完善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街接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服务体系。
      (六)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加大乡村教师补充力度,对乡村教学点教师招考实行专项招聘制度,鼓励各地各高校联合培养"本土化"乡村教师。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优化配置县域城乡师资。深入实施乡村校长助力提升工程和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支教跟岗""送培下乡"等活动,提高乡村师资队伍水平。改善乡村教师待遇,2019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
      三、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我们要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落实上级关于解决"两不愁 三保障"突出问题整治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扶贫工作,狠抓工作落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更大贡献。
      (二)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打好教育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提升认识、强化担当。要建立健全教育脱贫工作领导机制和有效运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政策措施,形成强大合力,确保教育脱贫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牵头实施本区域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积极配合财政部门落实教育脱贫攻坚保障资金。
      (三)严格考核督查
      要将教育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范畴,以保障义务教育、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子女就学状况、资助状况等为重点,对本区域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监督。要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部署,健全完善教育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督查检查工作成效。
      (四)加强作风建设
      要把作风建设贯穿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开展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突出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要加大教育脱贫政策、项目资金安排等重要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学生资助等教育惠民事项公示制度,保障群众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营造良好氛围
      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深入宣传解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全面宣传教育脱贫政策措施,不断提升政策知晓度。要及时总结交流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树立教育扶贫先进典型并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凝聚力量、激发热情、增强信心,形成人人知晓教育脱贫、人人支持教育脱贫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刘少伟,电话:0595-22772013。

      附件:控辍保学人口类型说明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