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4-2019-00057
    • 备注/文号:泉教合作〔2019〕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7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支持和规范中小学校开展国外及港澳台教育交流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4-16 15:53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学校:
      近年来,我市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参加国外及港澳台教育交流活动,对于拓宽学生国际视野,促进我市教育的对外开放起到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我市学校开展国外及港澳台教育交流活动,提升我市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支持我市中小学校开展教育对外交流合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外事、台港澳、侨务、文化旅游等部门,围绕泉州"海丝"先行区建设要求,支持中小学校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合作,实施国外及港澳台友好学校结对计划,开展师生互访和文化交流活动,逐步提高我市教育国际化水平。
      积极鼓励我市学校利用各种有效资源与港澳台学校缔结姊妹校,开展校长和骨干教师交流研讨,组织合作编写教辅教材,举办学生学习成果展示、普通话演讲比赛、科技竞赛、国情知识大赛等交流活动,进一步深化泉台港澳教育教学合作与交流,增进港澳台青少年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
      公办中小学组织的与国际友城友好学校及港澳台姊妹校交流活动可申请纳入年度因公出国(境)交流项目计划。鼓励我市中小学校与国外学校、港澳台学校开展对等的学生入家住宿交流,有来有往,减轻经济负担,让更多学生就地参加对外交流活动,促进正常文化了解和互动。市教育局将对交流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的学校予以适当奖补。
      二、建立健全我市中小学校开展国外及港澳台教育交流监管机制
      (一)要规范备案制度。学校组织师生赴国外及港澳台参加国际竞赛、校园考察、文化体验、语言培训和夏(冬)令营等交流活动,需于计划行前3个月向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并提交外出行程等相关备案材料(附件1)。报备手续完成后方可着手护签申请、机票预订等手续。赴国外及港澳台交流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平时一般不安排。每个团组至少每10人配备一位认真负责、管理经验丰富的带队教师,并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示,以确保有效管理。
      学校接待国外及港澳台教育文化来访交流团或承办各类海外华裔青少年夏(冬)令营等活动,需提前1个月向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并提交接待方案等相关备案材料(附件2)。
      (二)要规范活动内容。学校开展国外及港澳台教育交流活动,要遵循安全、文明、实效的原则,符合中小学生的特点与需求,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以加强国际理解教育,推动跨文化交流,增进学生对不同国家(地区)、不同文化的认识和理解为目的,注重活动特色,根据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计划统筹安排,把素质教育和体验学习贯穿始终。教育教学内容和学习时长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在国(境)外全部行程计划的1/2。
      (三)要规范活动过程。学校一般不组织小学低年级学生赴国外及港澳台参加交流活动。组织学生赴国外及港澳台开展交流活动,一般小学生不宜超过3周,中学生不宜超过6周。赴国外交流,每次活动安排不宜超过2个国家,每个国家的参访城市不宜超过4个。学校开展交流活动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学校委托开展国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要委托有资质、信誉好的委托企业或机构承办护签申请、食宿、交通等相关事项。严禁借友好学校或姊妹校交流之名变相组织出国(境)旅游。
      (四)要规范收费开支。各地各校开展中小学生国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经费,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应从维护学生利益出发,拟出合理的收费开支明细并向家长、学生公示,需要委托企业或机构服务而产生的费用一并公开。带队教师费用不得转嫁给学生。
      (五)要强化安全管理。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国外及港澳台交流,要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避免前往政治、经济和社会存在重大风险的国家和地区。要加强出国(境)交流活动全过程管理,制定并落实安全方案、安全责任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严防安全事件的发生。学校同拟合作的委托企业和机构、境外机构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者协议,其内容应当至少包括:合作事项和标准、各自权利和义务、安全责任、合作期限、争议解决办法等。学校必须与学生家长签订委托协议书,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出访费用等相关事宜,细化安全保障和保险理赔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事项。学校要建立宣传和教育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本校师生国家安全意识教育,认真做好师生遴选和培训工作。参加外出交流和接待来访活动的师生需进行外事礼仪、外事纪律、赴台注意事项等行前教育培训,并做到自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附件:1.泉州市中小学组织学生赴国外及港澳台开展教育交流活动备案申请表
         2.泉州市中小学接待国外及港澳台教育交流来访团或夏(冬)令营等活动备案申请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7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台港澳办、市政府办(市外事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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