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3000-2018-00429
- 备注/文号:泉教办综〔2018〕10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9-30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中小学校:
根据《关于举办泉州市教育系统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应用技能岗位练兵竞赛活动的通知》(泉教综〔2018〕28号)文件要求,为更好的组织比赛各项工作,现将有关组织参加泉州市教育系统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应用技能岗位练兵复赛及决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赛
1.复赛项目
片段教学比赛
2.复赛时间
2018年10月16-19日,10月16日下午14:30前参赛选手报到,抽签;逾期未报到者视为弃权。
3.复赛地点
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4.复赛对象
入围复赛选手名单见附件1、附件2
5.复赛形式
根据《课程标准》的理念及教学规律(特点),复赛选手按规定的片段教学内容,先进行现场片段教学设计撰写45分钟,后进行现场片段教学展示15分钟(含3分钟答辩);现场片段教学展示不使用多媒体设备。
二、决赛
1.决赛项目
决赛项目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现场课比赛
2.决赛时间
2018年10月25-26日,10月25日上午8:00前参赛选手报到
3.决赛地点
另行通知
4.决赛对象
高中组、小学组片段教学比赛成绩前十五名参赛选手
5.决赛形式
决赛现场选手进行综合能力测试,高中组、小学组按组别各取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前六名获得者进入现场课比赛;现场课比赛课题由大赛专家组提供;现场课选手根据比赛成绩,按组别各评出特等奖1名,一等奖5名。
三、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确定1名带队负责人,负责参赛教师以及参会人员的组织与管理。
2.请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学校负责通知参加比赛选手按时参赛,参赛选手食宿自行安排,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3.参加比赛的选手不得将U盘、手机、平板电脑及相关的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一经发现将取消选手参赛资格。
4.参加比赛的选手凭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到、参赛。
5.参加复赛选手于10月17日前把说课比赛的视频(无转码)压缩打包发送到qzjyxxh@126.com。
6.本次由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承办,请承办学校做好人员分工和其他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1.参加复赛名单(高中组)
2.参加复赛名单(小学组)
3.复赛日程安排
4.决赛日程安排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