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4-2018-00392
    • 备注/文号:泉教合作〔2018〕1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7-27
    关于同意泉州聚龙外国语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备案的复函
    时间:2018-08-20 16:25

    泉州聚龙外国语学校:
      你校《关于泉州聚龙外国语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备案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福建省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试行)》(闽政〔2018〕55号)文件规定,经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泉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联合进行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研究论证,同意对你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予以备案。你校要进一步健全国际学生招收、培养、管理和服务制度,加强教育教学、考试、学历证书颁发及日常管理等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惠安县教育局作为你校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处理国际学生日常管理和涉外事务。

    泉州市教育局
    2018年7月27日


    抄送: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惠安县教育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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