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3000-2018-00148
    • 备注/文号:泉教办〔2018〕5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5-08
    关于印发《泉州市教育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5-28 20:46

    各高等院校、市直学校,局(委)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泉州市教育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教育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和我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准确把握教育公益事业建设规律和特点,坚持依法依规,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教育公益事业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立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发展重要政策,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落实情况,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和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普通中等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高等教育科)
      (二)紧扣利益关系直接、现实矛盾突出的事项公开。重点公开市教育局制定的重要政策文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年度部门预决算,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公开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请程序、实施情况等相关信息。(责任科室:办公室、计财科)
      (三)推进教育评估结果公开。重点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整改提升跟踪督导、"两项督导"和"教育强县"市级核查、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创新县督导、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责任科室: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普通中等教育科、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四)推动民办学校办学信息公开。重点做好我市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公开。(责任科室:民办教育管理科)
      三、工作要求
      (一)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抓好组织实施。各科室、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将各项任务分解细化,统筹安排,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和要求,要强化组织协调,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把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与学校政务公开结合起来,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结合起来,通过抓好机关带学校,抓学校促机关,整体联动,形成我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特色。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科室、各学校要加强对各自承担的重点任务公开情况自查自纠,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教育局将定期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对组织不力,公开不及时、不真实或公开不能公开的内容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时纠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抄送:市政府公开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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