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2-2018-00147
    • 备注/文号:泉教计〔2018〕3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5-02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继续做好当前教育扶贫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28 20:44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泉委发〔2016〕2号)精神,根据泉州市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就继续做好当前教育扶贫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是继续将推进精准扶贫作为全市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着力构建覆盖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倾斜扶持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义务教育适龄少年儿童不因义务教育支出超过家庭承受范围而辍学。二是加强动态管理,对新识别和返贫的贫困人口,必须实事求是,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及时落实教育帮扶措施和相关政策。三是对300个市定扶贫开发重点村及建档立卡贫困村(以下简称贫困村),在脱贫攻坚期内保持政策不变,坚持扶贫与扶智相结合,持续加大教育扶持力度,完善帮扶机制,精准落实教育扶贫措施。
      二、政策措施
      (一)预算倾斜
      到2020年,泉州市教育局每年安排一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贫困村义务教育发展,对贫困村所在地的小学(含教学点)一次性给予改善办学条件经费补助;安排中职免学费、助学金专项经费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政策;安排助学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对泉州户籍且在泉州职业院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给予免除学费,补助对象由市教育局审核认定,实施免除学费后,市财政按各院校的收费标准给予相关学校办学经费补助。
      (二)扩大资源
      各地认真组织实施第三期学期教育行动计划,将贫困地区公办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加大贫困地区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新改扩建普惠性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奖补等市级学前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向30个泉州市定扶贫开发重点乡镇倾斜,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三)重点帮扶
      1.完善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制度。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按最高档助学金2000元/生.年标准予以资助。
      2.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寄宿生按最高档营养餐1000元/生.年标准予以资助;对贫困村所在地的小学(含教学点)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市级财政每生每年再补助300元。
      3.完善贫困高中生免学杂费制度。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并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年标准资助。
      4.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对中职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技校)免除学杂费,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2000元/生.年标准的国家助学金。
      (四)改善条件
      各地要结合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义务教育"全面改薄"等惠民惠生项目,根据办学实际,倾斜支持贫困村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乡村振兴计划工作部署,配足配好贫困村教育资源;按计划、按节点推进教育项目建设,尽快补齐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短板。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到教育扶贫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要抓重点、促精准、保质量。市教育局加强对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协调与统筹管理。地方教育部门在当地扶贫开发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教育扶贫工作;要精心谋划,及时制定本地教育扶贫工作措施;要明确负责扶贫工作的领导和业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扶贫工作,确保教育扶贫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信息台账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各校要加强与当地扶贫开发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做好信息比对工作。在认真核查比对、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贫困地区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缺口和贫困生信息台账,确保不漏一户贫困户、不漏一所学校、不漏一个贫困生,并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到精准扶贫。
      (三)强化资金保障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加大对教育扶贫的经费投入,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优先支持贫困地区、老区教育发展。同时,要加强教育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重视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杜绝扶贫资金闲置滞留或损失现象。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各校应积极宣传教育扶贫的政策、措施及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教育扶贫良好氛围,引导关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教育扶贫,实现社会帮扶资助与教育扶贫工作有效对接。

    泉州市教育局
    2018年5月2日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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