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3000-2017-00249
- 备注/文号:泉教办综〔2017〕19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12-13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启用“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印章的通知
时间:2017-12-25 16:58
泉州市聋哑学校、泉州市盲童学校: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泉州市聋哑学校更名为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批复》(泉政函﹝2017﹞178号)要求,我局同意整合泉州市聋哑学校和与之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泉州市盲童学校的人、财、物,并更名为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依据印章管理使用有关规定,"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印章自本月16日起启用,原"泉州市聋哑学校"和"泉州市盲童学校"印章同时停止使用。
附: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印模
泉州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13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残联,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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