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9-2017-00186
    • 备注/文号:泉政教督〔2017〕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9-26
    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举行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培训活动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17-09-30 23:47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室,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教育督导室:

      为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以及全国、全省教育督导会议精神,推动各地做好"十三五"期间我市教育督导评估(考核)工作,定于2017年10月11-13日,在泉州市区举行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培训活动。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邀请省政府教育督导办领导作教育督导工作专题培训;

      2.邀请省政府特约督学解读指导"对县督导"、"督导考核"和"教育强县"等评估标准及评分办法。

      3.部署全市教育督导有关工作。

      二、培训方式

      集中培训与分组讨论相结合;专题讲座与互动提问相结合。

      三、培训对象

      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教育督导领导、教育督导室主任(负责人)、"对县督导"6个专题组负责人,具体人数按"预通知"报送的对象为准;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兼职督学代表和市特约督学代表。兼职督学可结合实际参加12-13日上午的培训。

      四、培训时间

      2017年10月11-13日。报到时间:10月11日下午14:00-15:00,15:30集中培训。

      五、培训地点

      湖美大酒店(泉州市区刺桐北路,泉州侨乡体育馆对面)。

      报到地点:酒店一楼大堂。

      集中培训地点:酒店12楼瑶池厅会议室,专题组讨论地点另行安排通知。

      六、有关要求

      1.参训人员需自带评估标准、记分办法和基础数据统计表等材料按时报到和参加培训,县(市、区)教育督导室主任(负责人)为本县(市、区)参加培训工作的组长,应及时做好本小组管理以及与会务组联系等工作。

      2.参训人员食宿由会议统一安排,住宿和差旅费等回所在单位报销。

      3.参训人员应自觉遵守培训工作纪律,注意住宿交通等安全。

    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9月26日


    抄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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