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9-2017-00084
    • 备注/文号:泉政教督〔2017〕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4-26
    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2017年县域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4-30 23:1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全省92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差异系数监测情况的通报》(闽政教督办〔2017〕5号)已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办下发至各县级人民政府(管委会)、教育局和教育督导室。根据省上文件精神,现就全市13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整改工作和"县域义务教育均衡程度和均衡水平分析报告"上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一、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整改工作
      (一)协同做好义务教育事业数据统计工作。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差异系数的测评依据主要是各地上报的义务教育事业的统计数据。各县(市、区)教育局在组织开展义务教育事业数据年度统计和上报的工作中,要紧密结合国家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标准要求,加强局机关有关股室之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配合,科学指导学校规范做好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填报工作,对有特殊情况的学校和数据应备注说明或向上反馈,以确保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差异系数"和"均衡水平"的统计测评质量。
      (二)及时做好"差异系数"自测自评工作。每个县(市、区)应在每一年的11月底前(即每学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上报后),主要围绕"差异系数"(包括综合"差异系数"和单项指标"差异系数")、"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标准化学校十项核心指标"三个重点指标,做好学年度"差异系数"的自测自评工作,并按照接受国检申报材料的统计填报格式,把三项指标统计数据于当年12月中旬之前上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三)持续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整改提升工作。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跟踪监测和整改工作,着重围绕国家检查复检、省市督导评估特别是通报监测数据所反应的不足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扎实开展整改,把整改工作与"全面改薄"、"教育信息化"等项目实施有机结合,确保问题有解决、短板有消除,整改有成效、水平有提高,不断提高区域内学校教育资源配置均衡水平。在继续提高资源均衡配置水平的同时,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注重学校内涵发展,努力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水平分析报告上报工作
      (一)提交分析报告对象。省上通报监测数据中综合差异系数或单项差异系数(监测标准:小学不超0.60,初中不超0.50)有涂色(即超过标准)的县(市、区),必须按要求上报分析报告;综合和单项差异系数均未超过标准的县(市、区),也可结合实际上报分析报告。
      (二)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分析报告主要根据省上通报的监测数据所反映的问题和差距情况进行制定和撰写,主要内容可包括"基本情况(县域义务教育均衡程度水平)、主要问题(监测数据反映的问题不足)、主要原因、整改情况(目前已整改落实的情况)、整改思路(针对尚未整改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思路和举措等)"等几个方面。
      (三)分析报告上报要求。有关县(市、区)的分析报告应以政府的名义并经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上报,书面报告于2017年5月19日之前报送泉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箱:qzsdds@126.com),全市汇总后统一上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办。
      对各地的整改落实情况,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开展专项跟踪督导,或结合督政工作一并开展跟踪督导。

    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4月26日

    (主动公开)


    抄送: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市人大科教文卫委,市政 协教科文卫体委,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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