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4-2017-00022
    • 备注/文号:泉教合作〔2017〕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2-14
    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2-22 15:37

    各县(区、市)教育局、各高校(中职)、市直中小学: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与我省签署的《开展"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内容,做好新形势下我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福建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闽教合作[2017]4号),现将文件转发,各县(区、市)教育局、学校要高度重视,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国外合作渠道等方面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国家公费出国留学项目,并提前做好规划和工作安排,利用好每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拔的机会,为单位内涵建设、人才培养服务。
      请各单位认真研读文件,做好申请人材料的受理和审核工作,务必于2017年3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及学校正式函件报送我市对外合作科,逾期不予受理。
      另有其它事宜,请与泉州市教育局对外合作科联系,联系电话:22863893。电子邮箱:dw22863893@163.com。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 年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闽教合作〔2017〕4号)

    泉州市教育局
    2017年2月14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外事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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