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4-2016-00212
    • 备注/文号:泉教合作〔2016〕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11-01
    关于举办“泉州农商银行杯”泉州市首届中小学生“魅力海丝行”英语小导游网络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6-11-15 09:11

    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属中小学:
      泉州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起点之一,千年以后,走过泉州的大街小巷,俯仰之间,"海丝"遗迹依然随处可见。出于保护、弘扬传统文化的需要,自二十世纪80年代开始,泉州开始实施经济、文化、城市建设一体发展战略,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构建以"海丝文化"为重点的"泉州文化"。"海丝文化"已成为泉州灿烂的文化品牌。
      进入新世纪后,泉州海丝文化遗产焕发全新的生机活力。为更好地宣传推介"海丝文化"为重点的"泉州文化",加深青少年学生对"海丝泉州"内涵的认知、对海丝文化的了解。泉州市教育局、新华网福建频道决定联合举办泉州市中小学生首届海丝英语小导游网络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泉州市教育局、新华网福建频道
      协办单位:闽南文化网、泉州农商银行、泉州微公益协会。
      二、活动口号
      "我为''海丝''代言--我是海丝小导游"
      三、活动时间:2016年11月启动
      四、参赛对象:泉州市在校中小学生
      五、活动主题
      围绕"魅力海丝行"主题,参赛选手以导游的形式来讲述泉州"海丝"遗迹的历史、人文、典故等,展现"海丝"文化的底蕴和魅力。
      六、活动目标
      通过此次大赛激励和提高中小学生在网络环境下学习、使用英语的积极性,丰富中小学生的语言知识、培养中小学生的语言技能。通过参赛选手用英文介绍泉州"海丝"遗迹的历史、人文、典故、或特点、特色等,向海内外展示泉州海丝文化的魅力。
      七、参赛内容:
      参赛选手自主选择与海丝相关遗迹,在现场用英语介绍该遗迹的历史、人文、典故、或特点、特色,并拍摄成DV。要求所拍摄的DV画面、录音清新流畅,活泼生动,现场感强烈,声情并茂,DV时长要求在5-10分钟内。(参赛选手可自行制作拍摄脚本,允许后期做剪辑处理以确保在讲解过程中口语流利,语法正确)。
      八、赛事安排:
      (一)投稿阶段
      1. 投稿时间: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15日
      2. 报名投稿形式:
      (1)学校组织报名投稿:学校统一组织选手报名投稿,并由学校汇总报名表及作品,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
      (2)个人自主报名:个人报名可通过泉州教育对外教育微信公众号(泉州对外合作)提交报名表。并把作品发至组委会指定邮箱。
      (3)报名表及参赛作品投稿发送至赛事指定邮箱:qzmlhsx@163.com。
      (4)主办方收到参赛作品后,统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入围作品名单,上传到大赛专题页面。
      (二)评选阶段
      1.在新华网福建频道、泉州对外教育公众号(qzdwhz)开设比赛专题页面,对入围作品进行展示,并在泉州对外教育公众号(qzdwhz)开通网络投票通道。
      2.公众投票: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15日。
      3.专家评审:2017年4月初完成,并确定最终获奖选手名单。
      4.评分标准:
      (1)友好感:庄重或幽默,能赢得好感,拉近心理距离。(10分)
      (2)仪容仪表:衣着打扮端庄整齐,大方得体。(10分)
      (3)言行举止:礼貌用语恰当,态度真诚友好,表情生动丰富,手势或其他身体语言应用适当。(10分)
      (4)语音语调:语音清晰,语速适中,节奏合理。(20分)
      (5)表达能力:语言准确、规范,表达流畅、有条理,具有生动性和趣味性。(20分)
      (6)讲解内容:景点信息正确、准确,要点明确,无明显错误。(20分)
      (7)视频画面:画面播放清晰、镜头切换自然、背景音乐搭调、字幕大小协调。(10分)
      5.得分:专家评审70%+网络投票30%
      (三)奖项设置(设小学组、中学组):
      1.一等奖,各5名,微公益助奖学金壹仟元及荣誉证书;
      2.二等奖,各10名,微公益助奖学金捌佰元及荣誉证书;
      3.三等奖,各20名,微公益助奖学金伍佰元及荣誉证书;
      4.获奖选手的指导老师,给予颁发相应奖项的指导老师证书;
      5.设10所"最佳组织奖"。
      九、相关事项说明
      (一)选手参赛所需化妆、道具、服装等由参赛选手自理,主办方组织的专业培训(由"公益学院"进行免费培训)由选手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加。
      (二)参赛期间,参赛选手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听从主办方的安排。确认填写的资料无误,如活动主办方查证内容与事实不符,主办方有权取消参选资格。
      (三)参赛作品的所有版权归参赛选手所有,主办方拥有该作品相应的传播使用权,即有权对全部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在电视媒体、网络等平台播出、展播等。获奖作品的版权无偿归主办方所有。
      (四)联系:泉州市教育局对外合作科,电话:22863893。

      附件:1."泉州农商银行杯"泉州市首届中小学生"魅力海丝行"英语小导游网络大赛报名表
         2.泉州教育对外教育公众号:泉州对外合作

    泉州市教育局 新华网福建频道
    2016年11月1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外事办、市海丝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1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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