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3-2016-00173
    • 备注/文号:泉教综〔2016〕4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8-17
    关于在第32个教师节期间全市教育系统广泛开展慰问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9-06 09:33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工会,市直属各学校、工会:
      为了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第32个教师节期间,在全市教育系统广泛开展慰问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活动。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领导将分赴各县(区、市)及部分市直学校慰问100名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含教育系统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市教育世家,市优秀班主任等)。请各县(区、市)教育局、教育工会及有关学校根据下达名额,按以上条件推荐拟安排慰问的人选,并务必于8月28日前将慰问对象的名单报送泉州市教育工会(市直学校根据各单位上报名单再研究确定慰问对象,具体慰问时间另行通知)。
      请将慰问对象名单发至泉州市教育工会林建明邮箱:569551878@qq.com或传真22775315。

      附件:1.2016年第32个教师节泉州市教育系统慰问名额分配表
         2.2016年泉州市教师节期间开展慰问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名单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教育工会
    2016年8月17日

    附件1:2016年第32个教师节泉州市教育系统慰问名额分配表

    鲤城区:4名 丰泽区:4名 洛江区:4名
    晋江市:9名 石狮市:4名 惠安县:8名
    南安市:10名 安溪县:10名 永春县:8名
    德化县:6名 泉港区:5名 市直校:24名
    台商投资区:4名
    合计:100名


    抄送: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总工会。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8月17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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