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4-2016-00107
- 备注/文号:泉教合作〔2016〕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5-16
各县(区、市)教育局,各高校、市直中小学:
作为海上丝绸之路起点的泉州,在"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了要建设"创新泉州、智造泉州、海丝泉州、美丽泉州、幸福泉州"。为增进泉州与香港、台湾学生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为海丝鼓与呼。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文明办、海峡都市报闽南版报社等单位联合开展"海丝"创意绘画大赛,围绕"海丝"主题,通过多元的艺术表现形式,展现泉州文明城市形象;展现海上丝绸之路的历史、现状及未来。
一、大赛主题
"海丝"连接你我他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文明办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报社
协办单位:新北市小学校长协会
香港东华三院
泉州市美术家协会
泉州华光摄影学院
西藏城投置业
三、参赛对象
泉州、台湾、香港中小学生和大学生(包括教师等成人)。
四、活动时间安排
(一)活动周期:2016年5月至2016年6月(暂定)
(二)作品征集阶段:5月1日-5月31日前
(三)作品评选阶段:6月1日-6月18日
(四)颁奖时间:6月份(暂定)
五、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必须原创,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书画大赛作品规格不小于八开纸,纸张材料不限,围绕"海丝"主题,鼓励参赛者在各种材料上尝试,在技法上创新、在多元表现形式上大胆创作。
(三)参赛作品版权归属主办单位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单位有权保留作品且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展出,在媒体及宣传资料上使用,如网站、海报、出版物等),不另付稿酬。
六、评选办法和奖项设置
(一)主办方将组织评委进行评选,通过海峡都市报公布获奖名单,并通知作品作者。
(二)获奖作品共分为小学组、中学组、大学组(包括教师等成年人)三组:设一等奖9名(每组3名)、二等奖15名(每组5名)、三等奖24名(每组8名)、优秀奖90名(每组30名)、入围奖162名(每组54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定额奖金。
(三)设"优秀指导老师"奖。获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其指导老师均授于"优秀指导老师"奖。
(四)所有参赛选手赠送纪念品;海峡都市报负责送达。
七、参赛方式
参赛者应将所在地区、姓名、班级、学校、作品名称、作品简介、联系电话写在作品背面。信息不完整将无法确定比赛成绩。香港、台湾地区的参赛者作品统一由地区协办单位收集邮寄。泉州参加者可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至海峡都市报闽南版报社。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海峡都市报14楼综合部。邮编:362018。联系方式:泉州市教育局对外合作科:0595-22863893海峡都市报闽南版报社联系人:黄晓燕。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文明办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报社
2016年4月27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海丝办、市外事办、市台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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