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2-2016-00049
    • 备注/文号:泉教计〔2016〕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3-18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和附属设施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3-25 17:51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各学校:
      今年2月份以来,我市已进入梅雨季节,是地质灾害点易发季节,也是暴露学校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隐患的时节。各地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我局《关于加强校舍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的通知》(泉教计〔2012〕8号)、《关于立即处置学校危险校舍的紧急通知》(泉教计〔2015〕1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泉教计〔2015〕17号)精神,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校舍及附属设施的安全状况再次排查(附件)。各地各校一旦发现校舍等有安全隐患,应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排险,防范学校校舍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校舍及附属设施排查结果于4月7日前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并抄报我局计财科汇总,我局将适时对各地排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泉州市学校校舍等安全排查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6年3月18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住建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