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2-2016-00049
- 备注/文号:泉教计〔2016〕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3-18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和附属设施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3-25 17:51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各学校:
今年2月份以来,我市已进入梅雨季节,是地质灾害点易发季节,也是暴露学校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隐患的时节。各地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我局《关于加强校舍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的通知》(泉教计〔2012〕8号)、《关于立即处置学校危险校舍的紧急通知》(泉教计〔2015〕1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校舍及附属设施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泉教计〔2015〕17号)精神,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校舍及附属设施的安全状况再次排查(附件)。各地各校一旦发现校舍等有安全隐患,应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排险,防范学校校舍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校舍及附属设施排查结果于4月7日前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并抄报我局计财科汇总,我局将适时对各地排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泉州市教育局
2016年3月18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住建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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