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3000-2016-00018
    • 备注/文号:泉教综〔2016〕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2-17
    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大中小学、幼儿园期初工作调研的通知
    时间:2016-02-24 16:59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高等院校,市直学校:
      为了解2016年春季各地、各校开学准备情况,确保全市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稳定有序开展,定于2月29日至3月4日开展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期初工作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工作重点
      (一)2016年春季开学工作情况。包括:开齐开足中小学课程情况;中小学生(幼儿)入学到位和教职员工到岗情况,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按时返校情况,以及农村初中控辍情况等。
      (二)高校期初工作情况,包括师生到校情况及思想动态,毕业班学生实习实训情况。
      (三)民生工程实施情况。2015年公办幼儿园、50所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建设、中小学幼儿园技防系统建设及提升工程等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及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和城镇中小学扩容工程等完成情况;2016年项目前期工作情况。
      (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整改提升情况。
      (五)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落实情况。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走访大整改、防控冬春季节火灾、恐怖活动、防范邪教组织渗透、加强重点人员教育管控情况;防范恶劣天气,特别是春季雨季较多,校园校舍、在建工地、教育教学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学校推进情况;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杜绝校园踩踏等事故发生情况;高校食堂(食品价格、食品卫生)情况等。
      (六)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对学期初有关工作要做好具体部署和检查指导。有关开学初工作情况(纸质和电子稿)应于检查组到达时提交。
      (二)本次调研采用深入县(市、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座谈交流、个别访谈与实地查看等方式了解情况。
      (三)本次期初调研活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接待工作按例从简。  

    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泉州市教育局
    2016年2月17日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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