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3-2015-00159
- 备注/文号:泉教综〔2015〕7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12-08
各县(区、市)教育局、教育工会、教育基金会,市直属学校、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国工会十六次代表大会精神,切实为我市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市教育系统继续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市教育基金会领导将分赴全市12个县(区、市)及部份市直属学校,慰问150名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员工和50名病困、高龄或突出贡献的教育世家。慰问名额教育世家按各县区市教育世家户数比例安排分配如下:
鲤城区:9名(其中教育世家3名,下同)
丰泽区:7名(1名) 洛江区:7名(1名)
晋江市:17名(7名) 石狮市:8名(2名)
惠安县:14名(5名) 南安市:26名(11名)
安溪县:19名(7名) 永春县:15名(4名)
德化县:8名(1名) 泉港区:9名(3名)
台商投资区:7名(1名)
市直学校(含民办学校):54名(4名)。
请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属学校按分配名额做好调查摸底和慰问对象上报工作。慰问对象的名单务必于12月25日前报送泉州市教育工会(市直学校待名单上报后再研究确定走访慰问对象),慰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2016年泉州市教育系统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慰问名单表(一)
2.2016年泉州市教育系统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慰问(教育世家)名单表(二)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教育工会 泉州市教育基金会
2015年12月2日
抄送: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省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市委办、市府办、市总工会。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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