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3000-2015-00081
    • 备注/文号:泉教综〔2015〕4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6-19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5-06-26 20:37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高等院校、市直属学校,机关各科室:
      现将泉州市教育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要点要求,结合本地区、本校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9日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政办〔2015〕54号)要求,2015年全市教育系统要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围绕全市教育改革发展中心,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打造让学生喜爱、家长放心、人民满意的平安、文明、健康、和谐的优质教育,提供良好的信息公开环境。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深化简政放权,建立"三张清单"制度,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进一步推进市教育局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信息的公开。继续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工作,依法向社会公开市教育局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完善、发布市教育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除外。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涉及行政审批有关科室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按照上级要求及市财政局安排,及时公开市教育局的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及其他资金信息。
      牵头责任科室:计财科
      (三)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
      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将学校网站作为主要信息公开载体,落实教育部、省、市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重点推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中小学、幼儿园及高校招生、财务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回应处理公众质疑和问题。
      牵头科室:办公室
      责任科室:高教科、中教科、初幼教科、计财科、招考中心,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市属中小学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坚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新制作和获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二)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做好社会关切回应工作
    重点加强招生、考试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教育政策的解读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解读材料要通俗易懂,真正让师生群众"看得到、读得懂、用得上"。
      (三)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加大公开力度
      不断完善泉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信息公开 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公开渠道的优势,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进一步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网上、书面(信函)、当面申请的受理渠道,明确工作人员和规范受理流程,完善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采用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答复好每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及时研究分析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季报、举报办理和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探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前要做好保密审查属性审核工作。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和人员配备,根据领导分工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及时配备和充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确保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进一步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在机关内部开展《条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和学习工作,增强一线工作人员业务处理能力。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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