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9-2015-00004
- 备注/文号:泉教督〔2015〕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1-20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中小学:
根据《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教督〔2013〕6号)和《关于开展新一轮市级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通知》(泉教督〔2014〕3号)等文件的要求,在学校自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核查、申报的基础上,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分别于2014年5月、11月进行现场督导评估,经综合审核、统一研究、形成意见后,认定鲤城华岩小学等22所学校为泉州市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详见附件)。
希望鲤城华岩小学等22所学校进一步贯彻教育法律法规,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改革教育教学方式,坚持内涵发展,积极探索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创出特色,创造经验,更好地发挥素质教育示范和辐射作用,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作出贡献。
附件:泉州市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名单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5年1月9日
抄送:省教育厅督导处,市政府办公室。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月9日印发
泉教督〔2015〕1号附件:泉州市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名单(第五轮)(22所)
鲤城区(1):华岩小学
丰泽区(2): 第二中心小学、泉州东海湾实验学校
泉港区(2):第五中学、峰尾中心小学
南安市(10):英都中心小学、第二小学、水头埕边小学、仑苍中心小学、注礼小学、蓝园小学、溪美莲塘小学、美林中心小学、诗山中心燕山校区、九都中心小学
永春县(6):第三中学、实验小学、蓬壶中心小学、桃城中心小学、玉斗中心小学、苏坑中心小学
德化县(1):尚思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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