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3000-2014-00032
    • 备注/文号:泉教监〔2014〕3 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3-21
    关于印发2014年泉州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4-04-05 10:09

    各县(市、区)委教育工委、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属高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2014年泉州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8日

    2014年泉州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4年我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总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聚焦中心任务,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各项纪律,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年主要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深入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反腐败体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1.坚决维护政治纪律。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严明党的各项纪律,督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定政治立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教育系统的贯彻落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奋斗。加强对课堂教学、讲座论坛、学术交流、校园网络、学生社团的管理,维护校园稳定。
      2.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机制。委局机关各科室,各市属学校(单位)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好五个方面的主体责任,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表率。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学校,要实行"一案双查"。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组织纪律和作风行风建设
      3.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要把党的纪律融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教育改革各项措施,加强课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校园网等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组织人事部门、宣传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到铁面执纪,严把纪律关,使纪律刚性运行,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4.坚决纠正"四风"。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执行作风常态化制度。在内容上,突出"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以及财务管理等一系列规定。加强执纪监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重点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礼券的问题。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切实用好通报手段,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5.大力推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健全自我评议、政府评议和社会评议有机结合的行风评议机制,完善行风评价标准、指标体系,组织开展2014年行风评议活动和教育满意度测评,并向社会公布结果。研究制定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办法,构建科学合理的责任体系,把行风建设责任层层落实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完善行风建设工作机制,努力做到业务工作与行风建设深度融合、有机互动。坚决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6.加强师德师风突出问题治理。在"六一"节、教师节等关键节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刹住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加强教师兼职行为的监管,严禁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有偿补课,逐步规范高校教师兼职行为,引导广大教师把主要精力放在教书育人上。要认真落实教师管理、师德建设有关文件要求,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师德败坏行为零容忍。
      三、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促进教育公平
      7.加强中小学补课乱收费治理。要将治理补课乱收费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课程改革的突破口,将其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办学行为考核指标,加强监管。中小学校要积极采取措施,对答疑辅导做出合理安排,主动化解补课需求,整体减少对补课的依赖,不得挤占学生休息时间组织有偿补课。要重拳治理补课乱收费问题,对违规补课乱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遏制补课乱收费的蔓延势头。
      8.加强各级各类学校乱收费问题治理。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小升初"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重点大城市免试就近入学文件,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集中精力攻克难点。严禁以捐资助学、借读、共建等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坚决制止"以钱择校"行为;严禁以任何形式考试选拔学生,坚决制止"以分择校"行为;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制止"以权择校"行为。规范普通高中办学及收费行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教育收费项目。严禁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严禁违规制定收费标准。清理后保留的收费项目及标准要主动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9.加强民生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对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工作部署,确保民生资金安全有效,惠及广大学生。要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职学生资助、营养改善计划为重点,加强涉及教育的民生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对资金分配、使用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管,坚持阳光操作,强化审计监督,保证专款专用,为民生资金装上"安全锁"、"防盗门"。
      四、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发挥办案治本功能
      10.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要突出办案重点,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违反规定录取学生、选拔任用干部、使用科研经费等问题,严肃查办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后勤、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完善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分层督办制度,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对所有案件线索进行清理、排查。
      11.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要坚持防微杜渐、治病救人,及时准确掌握干部、教师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问题早发现、早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约谈函询、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解决,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进一步分析研究新形势下教育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特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止屡查屡犯。要认真执行重要信访、重要案件线索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制度。
      五、以深化改革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2.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划落实。认真落实《泉州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主体责任。组织人事部门要把规划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之中,宣传部门要做好规划的学习宣传,财务审计、教学科研等业务管理部门要把规划的要求融入具体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保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任务在学校和院系得到有效落实。
      13.完善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简政放权加强源头治理,完善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后续监管措施,加强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管理。高校要推进大学章程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正确处理高校党委、行政、学术委员会之间的关系,优化权力配置,形成科学管用的内控机制。积极开展大学章程廉洁性评估。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推动学校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4.创新学校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抓好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深化大中小学校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充分发挥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在廉洁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高校廉政研究机构作用。
      15.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构建委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各市属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体现教育特点、符合教育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推动工作有序开展。以规范权力运行为主线,明确岗位职责;以职能职责为立足点,查找廉政风险点;以建立防范措施为根本,解决突出问题;以长效机制建立为目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16.开展内部审计。继续开展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发挥审计综合效应。对各单位"三公"经费年终进行审计检查,不达标的进行问责;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教育惠民资金监管,用好监察建议、审计报告等法律文书,有效查处审计线索背后的违纪问题,防止贪污浪费和套取、截留、挪用等行为,让教育改革"红利"真正惠及民生。
      17.大力推进信息公开。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公开办学条件、质量水平、经费使用等信息。要加强干部任用、职称评聘、领导干部兼职兼薪、出国(出境)、财务管理、招生录取、学生就业等重要信息公开。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信息发布覆盖面,提高信息公开性、时效性。建立教育信息公开监督和考核评估机制,探索第三方参与教育信息公开监督的工作机制。


    抄送: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泉州市纪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3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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