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9-2014-00009
    • 备注/文号:泉教督〔2014〕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1-23
    关于2013年泉州市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跟踪督导评估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4-02-07 16:51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室,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中小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教督〔2013〕6号)和《关于对市级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校开展督导评估和动态跟踪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13年,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对部分市(县、区)的32所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情况开展跟踪督导评估,现将督导评估整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2013年,32所接受跟踪督导评估的中小学校能够坚持立德树人、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继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教育观念进一步转变,学校能够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确立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制定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方案和,按照目标规划扎实推进,工作整体水平较高;二是不断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较好落实办学行为"五规范"要求;三是重视德育工作,德育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四是不少学校重视通过班级多媒体配置、教学方式改革、问题式校本研训等途径,努力提高课堂教学实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五是重视校内教育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丰富了实施素质教育内涵,涌现出一批工作有亮点、办学有特色的学校。
      二、存在问题
      对照《福建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标准》,有的学校还存在着一些亟需不断整改的薄弱环节:一是有些学校的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校本课程、技术课程、选修课程的课时落实不足,有的初中在初三年上学期就擅自取消音乐、美术的课程和课时;二是有的学校未能落实"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规定,有的学校甚至没有纳入课程计划;三是部分学校的课堂教学方法还比较传统,满堂灌的教学方法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四是部分学校技能科教研活动不落实,校本研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时效性还需着力加强和提高;五是部分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的导向性重要作用重视不够,个别学校个别学科教师存在着公开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名次的现象;六是部分学校把办学特色等同于特色活动或特色项目,对创建办学特色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创建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希望接受跟踪督导评估的学校,要以此为新的工作起点,对评估跟踪督导中所反馈的不足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落实,在素质教育等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先进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应负责督促和跟踪,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适时抽查整改落实的情况。
      根据省、市两级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导部门关于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标准和有关规定,对部分县(市、区)通过泉州市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跟踪督导评估的学校予以公布(见附件)。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4年1月23日

    附件:2013年泉州市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通过跟踪督导的学校名单(32所)

    鲤城区(3所):区实验小学、西隅中心小学、泉州七中
    丰泽区(5所):城东中学、第八中心小学、第一中心小学、第四中心小学、第三中心小学
    洛江区(3所):马甲中心小学、奕聪中学、敬德中心小学
    泉港区(3所):南埔中心小学、第六中学、界山小学
    南安市(7所):水头中心小学、柳城小学、国专小学、石井中心小学、第一实小、官桥中心小学、蓬华中心蓬岛校区
    惠安县(4所):惠安一中、惠安三中、科山中学、八二三实小
    安溪县(4所):城关第三小学、实验小学、湖头中心小学、城关第十小学
    德化县(3所):德化一中、三中、八中


    抄送:省教育厅督导处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1月23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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