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3000-2013-00061
    • 备注/文号:泉教综〔2013〕1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3-04-24
    关于印发《泉州市教育局“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3-05-01 16:57

    泉州师院、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黎明职业大学、泉州电大、市教科所、市职教中心,市直各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泉州市教育局"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泉州市教育局"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泉州市教育局
    2013年4月8日


    抄送:市老龄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4月8日印发

     

    泉州市教育局"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泉老龄委〔2013〕1号)精神,确保市直教育系统"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市直教育系统"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落实各项惠老优待政策、拓展老年服务内容、规范为老服务标准、提高为老服务质量、创新老年服务方式,结合教育行业特点,做好老年教职工、退休教职工的服务工作,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范围对象
      市直有关高校、市教科所、职教中心,市直各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三、创建内容
      (一)制定标准。参与创建的学校(单位)要规范创建活动内部管理。从领导班子、工作队伍、惠老制度、为老服务、工作机制、评价机制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创建计划和具体创建标准。
      (二)公开承诺。参与创建的学校(单位)要通过网站、学校(单位)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全面公开相关的惠老优待政策、服务内容、办事流程等。
      (三)岗位争创。参与创建的学校(单位)要贯彻落实并模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泉政文〔2006〕412号)以及相关的惠老优待政策。学校(单位)成员要带头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明确为老服务内容和条款,为老年教职工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四)特色活动。参与创建的学校(单位)根据本校(单位)实际和行业特点,开展敬老宣传、重阳节慰问、扶老助老活动;组织各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丰富老年教职工的生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参与关爱孤寡老人、失能老人、空巢老人为重点的为老服务志愿服务活动。
      (五)群众评议。参与创建的学校(单位)要采取座谈、问卷、设置意见箱等方式,接受老年教职工的监督和评估,不断改进工作,提升老年教职工的满意度。
      四、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时间为2013年4月至2013年12月。创建活动分为全面部署、创建实施、评选表彰三个阶段。
      (一)全面部署阶段:(2013年4月)
      一是加强领导。市直有关学校(单位)要参照省、市做法,成立本校(单位)"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落实工作职责。
      二是制定方案。市直有关学校(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参与创建"敬老文明号"活动。
      三是动员部署。要及时学习、传达有关部门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升本校(单位)教职工的创建热情。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3年5月-2013年6月)
      一是档案建设。保证档案资料齐全、分类科学、立卷完备;要将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具体内容、成效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计划安排及其领导小组机构等文件材料先提交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根据泉老龄办〔2013〕22号文件要求,未提交创建工作资料的学校(单位)将不能参与泉州市"敬老文明号"评比表彰活动。)
      二是强化实施。根据创建活动条件和要求,按照本校(单位)的创建方案实施创建活动,规范创建程序, 积极参加泉州市"敬老文明号"评比表彰活动。
      三是加强检查督促。适时组织调研活动,及时发现并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问题。同时,根据需要优化活动方案,加大服务力度,提升服务品质。
      四是总结成果。认真总结创建设活动成果,将创建活动的先进经验加以推广实施,推动创建活动规范化、常态化。
      五是评选表彰。积极参加首届泉州市"敬老文明号"评选活动,做好相关参评材料的报送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直有关学校(单位)要全面开展创建活动,认真准备、明确目标、制定方案、抓好落实,确保创建活动稳步推进。
      (二)加强分类指导。及时开展创建活动,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增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坚持统筹兼顾。将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同做好本学校(单位)其他工作结合起来,将开展尊老敬老教育、强化尊老敬老意识与开展敬老助老优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
      (四)建立长效机制。研究解决问题,将"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当做一项常态工作来抓,确保创建活动长抓不懈,常抓常新。

    附件:泉州市教育局"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瑞钦 泉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俞 捷 泉州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郑华强 泉州市教育局德育科科长
        曾国跃 泉州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林进全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马清华 泉州市教育工会专职副主席
        陈军宣 泉州市教育局初幼教科科长
        黄世琴 泉州市教育局高教科科长
        蔡玉霖 泉州市教育局中教科科长
    办公室主任:庄辉竑 泉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副科长
    工 作 人员:吴燕忠 林美环 黄洺鋆 洪玮玮 张少杰 徐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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