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3000-2012-00126
- 备注/文号:泉教监〔2012〕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7-19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泉州市教育系统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抄送:省教育厅行评办,市政府纠风办,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7月17日印发
泉州市教育系统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教育系统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按照《福建省教育系统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市纠风部门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教育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主题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提高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水平,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评议对象
2012年泉州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评议对象为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局所属学校,各级各类中小学校。
三、评议内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行风的评议内容是:坚持依法治教,深化办事公开,畅通投诉渠道,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主要内容: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促进教育跨越发展;是否依法治教,公正文明执法;是否实行办事公开,推进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建立公示、承诺等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是否全面落实便民服务设施和服务措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是否畅通投诉渠道,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诉求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建立健全整改问题的各项制度,取得明显效果。
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行风的评议内容是:招生、收费、办学行为、校务公开和师德师风建设状况。主要内容:是否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落实"六公开",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是否严格执行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严格执行清理规范后的新学年收费项目和标准,加强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是否严禁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特别是全面落实禁止教师办班有偿补课措施,是否全面完成清理规范改制学校任务;教辅材料的使用管理是否规范;是否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加强考试招生管理,全面推行校务公开;是否落实师德考核办法,是否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师德师风建设是否取得明显成效。
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今年我市教育系统的选题评议议题是: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围绕这个重点议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和评议目标,同时积极参加当地纠风部门组织的 "面对面"评议等活动,切实取得成效,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四、评议方法与步骤
2012年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方式: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局所属学校,各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步骤并予以实施。评议工作采取问卷调查、自查整改、明察暗访、工作考核等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参评单位做出综合评定。
(一)制定工作方案(7月中旬前)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按照市政府纠风办的部署和市教育局的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方案,充实调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选聘政风行风监督员,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各单位要将本级活动方案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广泛宣传发动(6-7月)
各地各校要召开教育系统民评议政风行风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评议工作。各地各校要总结、推广过去评议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联系教育实际,大力宣传一批遵纪守法、依法办学、师德高尚、收费规范的先进典型,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各参评单位要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座谈、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宣传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意义、目的及要求,公开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展示政风行风建设成效。
(三)全面收集意见(7月中旬至9月中旬)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中小学校要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走访群众、发放征求意见书、开展明察暗访以及设立评议意见箱、热线电话、电子信箱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参照附件1),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分析(参照附件2)。通过邀请当地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和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深入基层实地走访座谈、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各种形式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充分利用《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倾听群众呼声,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组织问卷测评(9月中下旬)
1、市教育局的问卷测评由市政府纠风办组织,委托市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应于7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监察室提供不少于30个服务对象作为问卷测评的样本(样本库Excel表格格式详见附件3),统一以Excel电子表格报送。选取的服务对象各基层单位分布科学、结构合理(在一年内接受过教育行政部门服务的占20%,学生及其家长占7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土占10%),除部分教职员工外,单位干部职工或家属不得作为本单位的服务对象样本。
2、市及各县(市、区)教育政风行风状况群众满意度测评由各教育局组织当地行评代表、行风监督员进行(详见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按行政服务对象不少于80份、各类学生(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家长不少于150份的标准发放,各县(市、区)汇总后报市教育局行评办(详见附件8、附件9)。市教育局根据汇总材料有重点地抽查2至3个县(市、区),采取电话回访或问卷调查方式进一步了解当地群众、学生家长对教育政风行风状况的满意程度。
(五)认真整改反馈(10月中旬前)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及所属学校应按照评议内容,结合本部门和学校的实际,组织干部、教职工对照检查、剖析问题,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政风行风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讨论和研究,逐条进行深入的分析,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和措施,逐条进行整改,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说明原因和理由。要把落实整改贯穿于行评工作的全过程,如实收集和梳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建立台账。各单位、各学校要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和评议代表的评议意见,制定整改计划,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建立整改档案,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行评代表和群众反馈整改情况。要在整改的基础上,按照"纠、评、建"的要求,举一反三,针对政风行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并抓好制度的落实和监督,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六)强化监督检查(10月下旬)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评议有关制度,规范监督程序,完善监督办法,建立政风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确保政风行风监督员有效参与重大决策的监督和日常监督。政风行风监督员要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行评办的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调查权、评议权、监督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或有关人员不定期对所属单位、学校的行风建设及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和对群众反映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监督员在开展明察暗访时,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给予支持和配合。要广开言路,拓宽舆论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所属下级教育行政部门整改落实情况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组织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对问题比较严重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地方或单位,将重点派出专项检查组进行督导,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七)做好总结评议(10月底至12月底前)
今年,市政府纠风办将召开评议大会,邀请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代表和新闻媒体对教育系统进行面对面评议,质询参评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各单位、各学校要主动配合评议组做好评议工作,虚心接受评议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梳理、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抓紧对本辖区政风行风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认真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总结,10月20日前召开民主评议行风大会,并将评议报告上报市教育局行评办。11月中旬开始,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情况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及标准见附件10),考评结果将适时进行通报。
(八)运用评议结果
对各单位、学校的问卷测评和综合评议结果必须在辖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对群众满意度较差、综合评议结果处于末位的单位,在评先评优时应予以一票否决。
五、工作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民主执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1.提高认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党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切入点和有效载体。今年市纠风办将教育系统确定为重点评议单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以此为契机,化压力为动力,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教育改革发展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明确责任。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要把评议情况列入下级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奖惩办法,严肃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3.完善机制。要按照"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重在建设"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把思想教育、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制度和完善监督机制贯穿于民主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四个结合":一要与正在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相结合;二要与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和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相结合;三要与实施"阳光工程"、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相结合;四要与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结合起来。要通过构建教育管理制度体系,实现从解决个别问题向建立预防机制转变,从靠领导重视向靠制度保证转变,从外部压力推动向自觉性行动转变,从突击性工作向日常性工作转变。
4.强化监督。要规范监督程序,完善监督办法,确保政风行风监督员有效参与日常监督,充分履行调查权、评议权、监督权。监督员在开展明察暗访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给予支持和配合。要广开言路,拓宽舆论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在评议中,要严守工作纪律,客观真实反映各单位、学校的政风行风状况。
附件1:关于征求2012年泉州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意见和建议的函
附件2:2012年泉州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查找问题登记表
附件3:泉州市教育系统2012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问卷测评服务对象样本库
附件4:2012年度教育系统政风状况群众满意度测评表
附件5:2012年度学校行风状况群众满意度测评表(小学)
附件6:2012年度学校行风状况群众满意度测评表(初中)
附件7:2012年度学校行风状况群众满意度测评表(高中)
附件8:2012年度教育系统政风状况群众满意率汇总表
附件9:2012年度教育系统行风状况群众满意率汇总表
附件10:2012年泉州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组织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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