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2-2012-00060
    • 备注/文号:泉教计〔2012〕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4-18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舍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的通知
    时间:2012-04-25 11:27

    各县(区、市)教育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经济开发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启动以来,各地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和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工程的各项实施工作,工程总体进展顺利。但近期市校安办检查中发现,不少项目校在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安全隐患问题,如:施工安全意识淡薄,防护设施投入不足;教学区和施工区警示隔离带不明显等,潜在的安全隐患增大,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和师生生命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校内施工安全责任
      ㈠、落实校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各项目校要把校舍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要求,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要建立健全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履职考核机制,落实校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实行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告知承诺,确保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㈡、切实加强工程安全管理,确保工程不出安全问题。一是施工现场要将教学区和施工区相隔离,实行全封闭施工。要拉设隔离警示带,划出警示线,危险区要设置醒目标志牌和警示牌,在施工区架设安全防护网,修建施工专用通道。严禁施工机械、车辆无序穿行校园。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做到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二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距离教室较近的,要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或采取隔音措施,避免施工机械噪音影响学生上课和师生、居民休息。三是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要教育师生提高警惕性和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严禁师生等非工程人员进入施工作业区。教职工、学生从施工场地旁边经过时,不得在工地旁边驻留,尽量远离工地,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二、提高抗震防范意识 ,加快校安工程建设进度
      近期,全球震级在7级以上的大地震频繁发生,我市属于地震多发地带,因此,各地、各校要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对校舍安全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加快工程进度。校安工程三年重建项目(2009-2011)必须在5月份全部开工建设,年底所有建设项目要基本完成,按时完成校安工程任务,确保校舍达到安全抗震标准。
      三、严禁中小学、幼儿园使用D级危房。
      禁止中小学、幼儿园使用D级危房,是国家早已做出的明确规定。我市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并多次提出具体要求。但教育督导中发现,极个别县、校至今仍在使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校舍。因此,各地、各校要从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的高度,切实承担起责任,对发现仍在使用D级危房或明显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含附属设施),务必立即停止使用,坚决拆除,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四、加强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我市汛期已到,请你们务必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2年泉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2〕73号)的有关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和协调,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加强值班巡查和地质灾害点的监测,一旦有异情,及时报告,把师生撤离到安全地带,确保师生安全。
      各地、各学校应充分认识校舍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把工作抓紧抓实抓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

    泉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校舍 安全工程 工作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住建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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