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3000-2011-00169
    • 备注/文号:泉教综〔2011〕5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1-11-15
    关于评选2007~2011年度泉州市教育系统基层关工委创“五好”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时间:2011-11-25 14:49

    各县(区、市)教育工委、教育局、教育系统关工委,市直学校:
      近年来,我市教育系统关工委在各级党政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急党政之所急、想青少年之所需、尽关工委之所能,按照"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青少年,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作出了积极贡献。
      特别是自2006年我市评选表彰了基层关工委创"五好"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以来,全市各基层关工委在深化"五好"创建、深入开展"大手牵小手"和加强基层关工委自身建设中,大胆实践,不断探索,积累了许多经验,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了弘扬"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进一步推动关工委工作,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2007~2011年度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成绩显著的基层关工委创建"五好"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在"五好"关工委创建中,成效突出,不断发展,对关心下一代工作作出重要贡献。
      先进工作者:热心青少年教育培养工作,弘扬敬业、奉献、关爱、务实、创新的"五老"精神;积极参加关工委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
      二、名额安排:
      先进集体: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各3个,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永春县、德化县各2个,市直属学校(含高等学校)4个,共30个。
      先进工作者:晋江市、南安市各4名,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各3名,市直属学校(含高等学校)5名,共40名。
      三、报送时间
      经各县(区、市)评选,并分别填好《泉州市教育系统关工委创"五好"先进集体申报评审表》和《泉州市教育系统关工委创"五好"先进工作者申报评审表》后,于12月30日前送达泉州市教育系统关工委秘书处。各市直学校可以申报先进集体或者1名先进工作者,《申报评审表》于12月5日前送达泉州市教育系统关工委秘书处。
      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关工委要把评选创建"五好"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同总结创建"五好"经验结合起来,推动创"五好"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关工委工作上新水平,为下一代健康成长再作贡献。

      附件1、2007~2011年度泉州市教育系统关工委创"五好"先进工作者申报评审表
        2、2007~2011年度泉州市教育系统关工委创"五好"先进集体申报评审表

    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关工委 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 通知
    抄送:省教育关工委、市关工委 、市直关工委、市宣传口关工委 。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11年11月14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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