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3000-2011-00105
    • 备注/文号:泉教监〔2011〕1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1-07-13
    关于认真做好泉州市教育系统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评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7-23 00:00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局,各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市政府纠风办《泉州市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泉纠办〔2011〕1号)和《关于印发〈泉州市教育系统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教监〔2011〕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经研究,将"泉州市教育系统2011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中的两个重点评议议题"治理学校和教师违规组织有偿办班补课"及"有效预防体罚学生问题"同步确定为2011年我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评议议题,现就选题评议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加强宣传,强化师德建设责任
      全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中小学校要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指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以典型榜样引路,树立强烈的职业光荣感、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提高贯彻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
      二、注重成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全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中小学校要以严禁教师有偿补课(含校外开办"托教")、下大力治理学校和教师违规组织有偿办班补课以及严禁打骂体罚或变相打骂体罚学生、有效预防体罚学生问题为重点,下大力组织力量进行整治,力争年内有明显的成效。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要明确领导责任和责任人,制订安排时间表,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市教育局行评办将组织教育系统行评监督员集体对各单位上报的实施意见进行量化评分,一级得5分,二级得3分,三级得1分。对整改成效分四级进行量化评分,一级得6分,二级得4分,三级得2分,四级不得分。评分成绩计入年终考评验收成绩。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紧紧围绕这两个议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和评议目标,同时积极参加当地纠风部门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和"面对面"评议等活动,切实取得成效,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三、加大查纠,确保选题工作落到实处
      全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学校和教师违规组织有偿办班补课以及打骂体罚或变相打骂体罚学生的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各级各类学校要发动教师进行自查、互查。市教育局行评办将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加大查处力度。对各学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的不予扣分。凡是市、市纠风办督办师德师风个案、群众来电来信反映师德师风问题以及市教育局行评办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将在年终考评验收中个案整改项目中进行扣分。

    泉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 政风行风 民主评议 选题评议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行评办,市政府纠风办,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7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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