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3000-2011-00034
- 备注/文号:泉教监〔2011〕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1-03-28
各县(市、区)委教育工委、教育局,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局,各市属高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2011年泉州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抄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市纪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3月25日印发
2011年泉州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11年我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主线,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中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监督重大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加强以构建符合教育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推动教育事业跨越发展、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今年主要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严明政治纪律,保证教育重大决策落实。
1、加强校安工程的专项督查。配合建设、规划等部门抓好校安工程排查整改工作,严肃查处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突出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两个重点,抽调建筑、基建、审计等方面专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切实有效抓好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每个项目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廉政安全。
2、加强中职资助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免学费工作作为重点,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加快中职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定期开展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情况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虚报、滞留、冒领等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3、加强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2011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高校党建工作会等重要会议、重大部署、重点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加强政策指导和行业监管,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增强中央和省委重大教育政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4、加强《廉政准则》等廉政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对各地各校执行《廉政准则》和《福建省高等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情况专项检查,规范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在企业或学术团体兼职行为。积极探索建立推动《廉政准则》和《福建省高等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贯彻落实的配套措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5、加强换届选举过程组织人事纪律的监督检查。今年高校及地方党委集中换届,要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纪律要求,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格执行"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二、围绕执政为民,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
6、强化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在津补贴领取、绩效工资发放、职称学历评审、社会人际关系、婚姻家庭状况、资金管理和办学行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责任机制,完美监督检查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
7、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加大效能监察力度,促进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的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机关加大治理庸懒散力度服务泉州跨越发展的意见》,制定出台《工作方案》,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深入研究实施破解"熟人经济"、"协同、协作、合力"工作。督促做好绩效评估工作。
8、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广泛开展主题活动,注重培育先进典型,严格考核考评管理,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认真抓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及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意见的贯彻实施。把师德师风建设贯穿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全过程,完善以质量和创新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加强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教育管理和监督。
9、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新聘请新一届政风行风评议代表,着重开展对基层学校的评议工作。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积极参与 "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直通车""一线通"等栏目,倾听群众的呼声,解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2010年泉州市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和《考评办法》,把校务公开纳入学校各种评比的重要内容,全面提升校务公开工作水平,推动校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开展专项治理,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10、着力巩固规范教育收费成果。加大违规收费行为查处力度,凡发现乱收费行为的,由管辖的教育主管机关查处;查处不到位的,由市级教育机关组织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属于重大案件,提交省教育纪工委牵头查处。
11、着力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出台的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严格界定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不得统一组织学生参加保险、代收保险费,禁止代办收取手续费。
12、着力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协调新闻出版等部门,加强教辅材料质量和市场监管,规范学校使用行为,严禁任何学校和教师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材料。
13、着力防范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行为。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和借读费,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严禁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比例严格控制在学校当年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30%以下。
14、着力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继续抓好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普遍性问题排查整改。加强财务和审计监督,进一步完善高校财务管理体制,配合做好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高校巡视工作。加快完善院系财务监管体制和办法,通过会计委派等方式,切实加强对院系财经工作的监管。深化高校招生监督工作,继续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四、建立健全运作机制,持续深化惩防体系建设。
15、建立健全反腐倡廉责任机制。按照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行政管理、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高校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加快建立院系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机制,明确党委(支部)书记、院长以及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年内构建符合本校实际的二级学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16、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机制。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政纪条规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部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财经纪律教育。试行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测试。深化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大力营造 "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学生廉洁修身"的良好氛围。在教师、学生中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举办以廉洁教育为主题的全市中小学美术、书法比赛,下半年将在德化县召开全市廉政文化进校园现场会。
17、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加强以党务公开为重点的党内监督、以各级各类教育统一考试考风考纪监督为重点的执法监察、以财务和小金库专项治理为重点的教育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学校招生、基建、采购、财务、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后勤服务中心等七大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泉州市直属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市场化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建设修缮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等方面制度规定。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全面开展领导干部离任审计。
18、建立健全腐败问题惩戒机制。严肃查处教育行政机关和学校党员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案件,严肃查处校安工程建设、学生助学金发放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运用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19、注重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以统一管理为契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实际工作中。抓好作风建设,倡导敢想、敢抓、敢管的无畏有为精神,形成学责、知责、尽责风气,达到想事、干事、成事境界。抓好能力建设,重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换届后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的培训,努力学习、掌握工作所需要的新思想、新知识和新本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0、配齐配强教育纪检监察力量。督促指导市属高职高专院校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和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加强市属高职高专院校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高职高专纪委书记的选配工作。抓好组织建设,加强教育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严格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准入条件,选好配强教育纪检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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