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9-2011-00007
- 备注/文号:泉教督〔2011〕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1-01-20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局,市直中小学: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泉政教督〔2010〕10号)和《关于对市级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校开展督导评估和动态跟踪的通知》(泉教督〔2010〕11号)精神,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于2010年10月-12月,对2010年申报泉州市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和2005-2006年被确认为泉州市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的73所中小学的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了督导评估和动态跟踪工作。
经过评估跟踪,大多数学校能够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确立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制定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不断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开齐开足各学科课程课时,注重教育教学的过程性管理,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活动,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工作实施。接受2010年评估跟踪的学校,办学行为"五规范"合格率均达到90%及以上的要求,评估指标量化得分大多达到市级先进校标准要求,涌现了一批工作有亮点、办学有进步、质量有提高、办学有特色的学校。
在评估跟踪中也发现,一些学校的素质教育工作,还存在着一些急需整改和有待改进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有的学校的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校本课程、技术课程、选修课程的课时落实不足;学生每天1小时的活动锻炼时间未能切实保证;课堂教学和校本教研的有效性不高;少数学校的考试次数偏多,个别县(市、区)变相组织举行小学生数学竞赛,增加了学生的学习压力和课业负担;有的县(市、区)对教辅资料的责任规范管理不够到位;义务教育阶段的个别初中校编设快慢教学班;少数学校的个别班级和学科教师排列公布学生考试名次等。对接受评估和跟踪的学校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应负责督促和跟踪学校进行整改落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适时抽查整改落实的情况。
综合评估跟踪情况,按照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标准和有关规定,现对通过泉州市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督导评估和动态跟踪的学校予以公布(见附件)。未达到评估标准要求的学校不予公布,其"泉州市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校"的荣誉相应取消。对2010年新申报并通过评估验收的学校,发给"泉州市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校"牌匾(通过动态跟踪的原先进学校不再重发牌匾)。
附件一:泉州市第七批(2010年)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名单
附件二:通过2010年泉州市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动态跟踪的学校名单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O一一年一月十六日
抄送:省教育厅督导处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月16日印发
附件一:泉州市第七批(2010年)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学校名单(19所)
丰泽区:泉州师院附属丰泽小学、第六中心小学
洛江区:双阳中心小学
泉港区:第三实验小学、山腰中心小学
晋江市:龙林中心小学、安海庄头小学、平山中学、松熹中学
石狮市:宝盖塘边小学、蚶江莲塘小学
南安市:南安六中、延平中学、鹏峰二中、水头中学、金桥中学、厚德小学
安溪县:恒兴中学
永春县:下洋中心小学
附件二:通过2010年泉州市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动态跟踪的学校名单(49所)
丰泽区:泉州十中、东海中学
洛江区:南少林武术学校、就南中学、双阳中学、第十一中学
泉港区:泉港一中、庄重文实验小学、美发中学、涂岭中心小学
晋江市:安海中学、远华中学、英埔小学、晓聪中心小学、毓英中心小学、南区中学、瑶琼小学、强民小学
石狮市:第二中学、第三实验小学、蚶江中心小学、蚶江中学、永宁沙堤小学
南安市:东溪中学、国专第二中心小学、诗钟中心小学、华美中心小学、柳城中学、南安二中、蓝园高中、第二实验小学
惠安县:荷山中学、高级中学、螺城中学、净峰中学、东园玉坂小学、螺阳中心小学、涂寨岩峰小学
安溪县:东方中学、感德中心小学、梧桐中学附小
永春县:美岭中学、石鼓中心小学、五里街中心小学、永春八中、岵山中心小学
德化县:德化五中、浔中中心小学、三班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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