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3-2010-00171
- 备注/文号:泉教综〔2010〕6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0-12-20
各县(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教育工会、教育基金会,市直属学校、工会: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解决我市部份教职工的实际困难,经研究决定,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市教育系统继续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市教育基金会领导将分赴全市11个县(区、市)及部份市直学校慰问150名生活特别困难的教职员工。慰问对象的名单请各县(区、市)教育局及有关学校务必于12月25日前报送泉州市教育工会(市直学校待名单上报后再研究确定走访慰问对象),慰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慰问名额分配如下:
鲤城区:6名 丰泽区:6名 洛江区:6名
晋江市:12名 石狮市:6名 惠安县:9名
南安市:14名 安溪县:12名 永春县:10名
德化县:7名 泉港区:6名 台商投资区:6名
市直学校(含民办学校)慰问对象:50名。
各地各校必须高度重视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的"送温暖"活动,积极帮助特困教职工解决好生活困难问题。
附件:2011年泉州市教育系统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慰问名单表
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教育工会 泉州市教育基金会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抄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省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市委办、市府办、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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