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09-2010-00140
- 备注/文号:泉教督〔2010〕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0-10-18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室,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局,市直中小学:
根据"闽教督〔2010〕13号"和"泉政教督〔2010〕1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定于2010年11月起,对新申报泉州市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校的学校和部分市级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校开展督导评估和动态跟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跟踪对象:
(一)督导评估对象:2010年新申报泉州市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校的学校,具体学校见附件2。
(二)动态跟踪对象:部分市级施素质教育先进校,具体学校见附件3。
二、评估跟踪时间:从2010年11月起(见附件4),具体时间以提前一周电话通知为准。
三、评估跟踪人员: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兼职和特约督学组成。
四、其他事项要求:
(一)今年督学工作确定的"开齐开足课程"和"规范教学用书管理"专项督导,与本次开展的市级先进校的督导评估和动态跟踪工作结合进行。
(二)报送材料:新申报市级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校的申报表(附件1),其他报送和受查材料按照"泉政教督〔2010〕10号"文件规定执行。材料报送材料的时间为督导评估和动态跟踪的前一个星期。电子邮箱:qzjydds2222@163.com
(三)根据督导评估和动态跟踪的汇总结果,确认后给予公布表彰,发给2011-2013年度市级实施素质先进校名单匾牌,从中择优参评省级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校。
(四)评估跟踪人员的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评估跟踪的接待工作从简。
附件1:泉州市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申报表
附件2:2010年(第八批)市素质教育先进校督导评估名单
附件3:2010年动态跟踪的市级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校名单
附件4:2010年市泉州市实施素质教育先进校督导评估和动态跟踪工作安排表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抄送:省教育厅督导处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10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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