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3000-2010-00131
- 备注/文号:泉教综〔2010〕6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0-09-20
各县(市、区)教育工委、教育局、教育关工委,市直学校:
我市教育系统关工委成立20年来,在党政领导的重视下,在上级关工委指导下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经过不断努力,工作队伍不断壮大,组织机构不断健全,工作领域不断拓展,活动内容不断丰富,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和经验,尤其是在对青少年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关爱青少年中的特殊群体、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建设、净化青少年社会文化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社会各界的赞誉和肯定。
在庆祝泉州市教育系统关工委成立20周年之际,为了更好地总结各级教育关工委组织建设和开展活动的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提高关工委对青少年学生教育活动的实效性和影响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中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关工委组织和关工委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领导班子配备合理,指挥得力;工作队伍力量充足,充满活力;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开展活动有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
先进工作者:热心青少年培养教育事业,弘扬"五老"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关爱精神、务实精神、创新精神;坚持参加关工委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评选的先进工作者以目前仍在关工委组织中参加活动的离退休老同志为主。
二. 名额安排
评选先进集体30个、先进工作者50名。名额安排见附件1
三. 报送时间
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经过公开公平公正评选,并分别填好《泉州市教育系统关工委先进集体评审表》和《泉州市教育系统关工委先进工作者评审表》,于11月30日前送到泉州市教育系统关工委秘书处。
附件:1.《泉州市教育系统关工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泉州市教育系统关工委先进集体评审表》
3.《泉州市教育系统关工委先进工作者评审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主题词:教育 评选表彰先进 关工委 通知
抄送: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厅、省教育系统关工委、泉州市关工委、市直机关关工委、市直宣传系统关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9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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