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1013-2010-00113
- 备注/文号:泉教综〔2010〕4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0-07-27
各县(区、市)教育工委、教育局、教育工会、市直各学校、工会:
2010年9月10日是我国第26个教师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好我市部份优秀教师的特殊困难,经研究决定,教师节期间,在全市教育系统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市教育工会领导将分赴各县(区、市)及部份市直学校慰问100名生活特殊困难的优秀教师。各县(区、市)教育工委、教育局、教育工会及有关学校务必于8月28日前将慰问对象的名单报送泉州市教育工会(市直学校根据各单位上报名单再研究确定慰问对象,具体慰问时间另行通知)。各地各校要广泛深入开展"教师节"期间的"送温暖"活动,积极帮助解决好特困优秀教师的生活,为优秀教师排忧解难。
附件:1.2010年慰问名额分配表
2. 2010年泉州市教师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慰问名单表
中共泉州市委教育工委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教育工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抄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总工会教科文卫工会、 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市总工会。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7月27日印发
附件1:2010年慰问名额分配表
鲤城区:4名 丰泽区:4名 洛江区:4名
晋江市:9名 石狮市:4名 惠安县:9名
南安市:11名 安溪县:11名 永春县:8名
德化县:6名 泉港区:6名 市直校:2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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