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3000-2010-00107
    • 备注/文号:泉教监〔2010〕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0-07-17
    关于印发《2010年泉州市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0-07-27 00:00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局,各市属高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2010年泉州市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泉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校务公开 实施意见 通知
    抄送:省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推行办事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7月26日印发

    2010年泉州市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2010年我市校务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办事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基层民主、有效预防腐败的要求,以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重点,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全面提升校务公开工作水平,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证。现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就2010年我市校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推行校务公开制度是教育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构建和谐校园的必然要求,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消除厌烦情绪,树立长抓不懈的信心和决心。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目标管理,严格责任约束,各级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组织协调和制度落实,提高校务公开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市教育局将继续把校务公开工作纳入学校的综合评估体系,作为达标中学、标准化学校、文明学校、先进"教工之家"和素质教育督导等工作的重要评估内容。
      二、规范运作,健全机制
      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民主管理水平,是防止校务公开工作一阵风、走过场、流于形式的重要保证,工作中要落实"三个机制",努力提高校务公开实效。
      1.规范运行机制。要根据《泉州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和《泉州市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充实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校务公开运行机制。要着力提高公开制度的执行力,坚持"一月一公开"制度,每月6日前,必须将上一个月的校务情况全部上榜公开,每个事项公开时间不得少于15天。今年,市校务公开办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之上,研究制定一套比较科学管用、可操作的校务公开考评办法,确保各项公开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2.创新督查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校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分类指导,促进校务公开工作落实到每个基层学校;要结合春、秋季收费检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平时业务检查,围绕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形式是否便捷、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科学、结果群众是否满意,采取点与面、明与暗、专项与综合、定期与随机相结合等形式,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要充分发挥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的内部监督作用,做好内容公开前的审核把关等日常监督工作,及时做好教职工和群众意见、建议的收集、反馈和落实工作。市校务公开办将在适当时候组织抽查,重点检查校务公开目录编制和执行情况,对校务公开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将予以全市通报,并实行跟踪督查。
      3.实行点评机制。要继续实行校务公开点评制度,通过各地各校逐级汇报校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上级对下级检查情况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不足,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意见, 推动校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条件的县(市、区)要试行校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通过聘请有关人员成立校务公开评议委员会,定期对辖区内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并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今年,市教育局将着手研究制定校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个别不依法履行校务公开义务、不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内容、隐瞒或捏造事实等行为的,将予以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将予以党政纪处分。
      三、围绕中心,突出重点
      紧紧围绕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这一中心任务,着力推进教育阳光工程,结合治理商业贿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等工作,突出公开重点,加强预防腐败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1.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要继续抓好校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各级校务公开办要根据《泉州市校务公开目录示范文本》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对原有的校务公开目录进行深化和细化,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方式、责任部门和公开时限等。要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内容季报备制度,各校每月公开内容应形成简要的目录,每季度送上一级校务公开办备案,便于检查和监督。要进一步完善公开材料整理归档制度,学校所有的公开材料均要备份,并按照公开项目归类存档,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公开材料的管理。
      2.突出校务公开重点。各单位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确定公开的重点内容,特别是要把教材图书和大宗物资采购、基建工程招投标、招生录取、学校收费和人事聘用和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等社会比较关注、教职工比较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校务公开重点内容进行公开。要着力推进"阳光工程",对事关全局和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教师绩效工资、师德考评等,实行决策前信息公开和实施过程的动态信息公开,实现由结果公开到过程公开的转变。各校务公开栏要设反馈结果栏目,将上期公示后群众反映的问题及答复在反馈结果栏目中进行公布,做到有公示、有回音、有结果,取信于民。
      3.深化创建校务公开示范单位活动。今年要继续开展创建校务公开示范单位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第一批省、市校务公开示范单位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达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效果。下半年,市教育局将在校务公开开展较好的示范单位召开全市校务公开工作现场会,并评选表彰第二批市级校务公开示范单位,推动全市校务公开向纵深发展。
      四、勇于创新,狠抓落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便民利民的原则,以"巩固、完善、深化、提高"为目标,严格按"八个一"要求(一个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一个民主监督小组、一套公开工作方案、一项会议公开制度、一个固定公开栏、一本公开内容记录簿、一本意见记录簿、一套公开资料归档查阅制度),切实做到"四个及时",即及时公开各项制度,及时公开决策和工作过程,及时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要充分利用校务公开栏、收费公示栏、教职工代表大会、党政工联席会议、校情通报会等有效形式进行公开;要积极推行校园网、电子公告屏、网上投诉、网上点题等方便快捷的公开载体,深入探索重大决策听证、经费安排使用听证、领导干部评议等方法,不断丰富校务公开的形式,逐步实现由侧重事后公开向注重事中监督转变,从"要我公开"到"我要公开"的根本性转变,确保公开过程的透明、民主,公开结果的真实、可信,推动全市校务公开工作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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