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04-3000-2010-00100
- 备注/文号:泉人核〔2010〕1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0-07-09
各县(市、区)人事局、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2010年福建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福建省优秀教师和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闽人发〔2010〕92号),我市将组织2010年福建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福建省优秀教师和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条件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学校应严格按照闽人发〔2010〕92号文件规定的评选范围、条件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二、推荐名额分配
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下达我市"福建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推荐名额12个(其中含特殊教育集体1名),"福建省优秀教师"和"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推荐名额117个(其中含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人员21名、特殊教育人员10名)。另外下达我市推荐先进集体备选单位1个,先进个人备选名额3个。
请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学校按照分配名额(附件2)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市直有关学校每校最多推荐1名先进个人参评。各县(市、区)推荐的先进个人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应占推荐总名额的56%以上,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包括学校校长及其他人员)应严格控制在10%以内;除鲤城、丰泽外的其他县(市、区)农村教师(县<市、区>城区以外的学校教师)应占推荐总名额的54%以上。
三、评选推荐办法和要求
县人事局、教育局负责推荐本辖区内基础教育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先进集体、个人,以市管理为主的高等学校、市直基础教育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先进集体、个人由市教育局、人事局负责推荐。
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经所在单位、县教育部门和人事部门审核推荐并报市教育局、人事局审核同意后推荐送省。对评选推荐出的对象,要征求同级纪检监察、综治、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主管机关同意。拟表彰对象还要在所在单位和县(市、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姓名、单位和简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组织领导
市人事局、市教育局联合组成福建省教育系统评选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此次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人事、教育主管部门也应成立相应的评选推荐工作机构,加强领导,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五、推荐材料
推荐的先进集体、个人应按闽人发〔2010〕92号文件要求,分别填写《福建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一式5份)、《福建省优秀教师和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一式5份)。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学校应认真汇总本地、本校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并填写《福建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呈报汇总表》(一式15份)、《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汇总表》(一式15份)、《泉州市评选推荐2010年福建省优秀教师和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人员情况统计表》(一式1份)。
市直有关学校于7月8日前、各县(市、区)于7月13日前将上述材料(含电子版本和纸质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评选文件(闽人发〔2010〕92号)可到泉州教育信息网 "人事科文件" (http://www.qzedu.cn/rs)中下载。
联 系 人:庄辉竑
联系电话:22766208
通讯地址:泉州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zhh22766208@126.com
附件:1、泉州市教育系统评选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泉州市评选推荐2010年福建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福建省优秀教师和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3、泉州市评选推荐2010年福建省优秀教师和福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人员情况统计表
4、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呈报会审表
泉州市人事局 泉州市教育局
二○一○年七月一日
抄送:市委教育工委、市总工会(评模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7月1日印发
附件1:泉州市教育系统评选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 郑文伟 泉州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颜细财 泉州市人事局副局长
成 员: 俞 捷 泉州市教育局人事科长
郭苾贵 泉州市人事局考核奖惩培训科科长
陈泉木 泉州市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陈军宣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俞 捷 (兼)
办公室副主任:陈泉木 (兼)
办公室成员:庄 严 泉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副科长
杨志建 泉州市人事局考核奖惩培训科科员
庄辉竑 泉州市教育局人事科科员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3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