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深化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质效不高问题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需求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时间:2023-06-30 23:40 浏览量:

闽教基〔2023〕16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及我省“双减”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省纪委监委2023年巩固提升“点题整治”工作安排,我厅制定了《关于深化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质效不高问题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需求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着力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持续深化课后服务“点题整治”工作,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需求。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6月24日 

关于深化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质效不高问题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需求的工作方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将科学教育作为课后服务最基本、必备的项目”。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工作的重要指示,在课后服务“5+2”全覆盖、“2+N”模式深入实施的基础上,按照教育部关于课后服务工作最新要求和省纪委监委2023年度“点题整治”课后服务工作安排,进一步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继续将课后服务这项长期性、系统性的民生工程办好,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落实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丰富课后服务形式和内容,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更好的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整治目标 

  在充分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聚焦课后服务课程类别不够丰富,服务保障不够到位,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等问题,通过挖掘学校办学潜力,整合多方资源,丰富优化学校课后服务课程资源库,提升课后服务课程质量,更高水平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需求,促进学生学习回归校园,减轻家长精力和经济负担。力争到2023年底,持续保持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2+3”课后服务模式的学校占比达80%以上,在此基础上,结合学校优势特色,实现城区开展科学教育类课后服务活动的学校占比达80%以上,将科普讲座、科学实验、科技创作、创客活动、观测研究等科学教育融入课后服务,丰富学校课后服务内容。同时,指导农村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农村田园、自然地理、乡土文化、革命传统等资源丰富课程体系。健全课后服务保障体系,促进校外资源整合优化,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三、工作措施 

  (一)大兴调查研究,摸清摸准实情。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校教学一线,深入校长、教师、学生、家长等群体中间进行走访调研,了解广大群众最新需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影响课后服务质量提升存在的难点堵点,对各设区市开展专题调研。结合去年“点题整治”工作评议审议结果建议,研究提出针对性举措。通过座谈会、建议提案答复等多渠道面对面听取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深入学校实地了解“点题整治”课后服务工作。在省教育厅官方网站上线《关于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质量的意见征集》和《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质量需求调查问卷》,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建议,明确工作重点。 

  (二)优化一校一案,压紧压实责任。继续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将课后服务在内的“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强化推进落实,层层压实责任。结合秋季学期开学工作部署会议等,对“点题整治”课后服务工作进行强调部署。督促各地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结合课后服务工作最新要求,指导义务教育学校结合学生需求、校情学情与特色资源,尤其要充分考虑农村学校与城区学校在办学条件和学生需求上的差异性,优化升级“一校一案”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做好课后服务课程安排,明确服务时间和内容、师资调配、资源统筹、质量评价、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事项与责任分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审核学校课后服务方案,确保“点题整治”课后服务目标顺利完成。 

  (三)完善政策体系,强化要素保障。强化课后服务经费保障,主动协调财政、发改等部门,加大对课后服务财政补助力度,指导各地按照已出台的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标准,规范课后服务收费行为和经费使用管理,确保课后服务财政补贴及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强化课后服务人员保障,加快配齐配足教师,畅通退休教师、志愿者、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等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途径,健全教师关爱保障机制,落实弹性工作制,减轻教师负担。强化课后服务资源保障,加强社会资源整合,采用“引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统筹利用少年宫、科技馆等校外资源。督促各地坚持公益性原则,依法科学设定第三方机构进校园参与课后服务准入标准,形成服务项目、引进费用标准和机构名单,供有需要的学校选择,并建立健全动态评估退出机制。待教育部出台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指南后,研制我省相应的课后服务工作文件。 

  (四)常态长效监管,抓细抓好落实。继续实行“工作台账”和“线索台账”月报告制度,抓好“点题整治”课后服务工作开展进度。将课后服务质量提升在内的“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将市、县(区)开展课后服务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评价体系,深化推进“点题整治”课后服务工作。常态化开展课后服务日常监管,充分发挥“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问题线索核办功能,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0591-87091365,jytjjc@fjsjyt.cn),对存在的违规现象立行立改。 

  (五)强化宣传引导,凝聚育人合力。指导各地及时总结“点题整治”课后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征集一批在课后服务中融入科学实践活动的优秀案例,在教育厅官方网站、“双减”工作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多渠道进行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各地创新宣传形式,通过海报设计、短视频、成果展示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对课后服务进行大力宣传。指导学校积极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委员会、设置课后服务家长开放日活动等方式,让家长充分了解学校“点题整治”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社会关心和支持课后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四、进度安排 

  2023年度“整治城区中小学课后服务质效不高问题,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需求”工作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分步推进。 

  6月:结合主题教育要求,由分管厅领导带队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调研。结合建议提案办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进行沟通,听取意见建议。在省教育厅官方网站上线《关于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质量的意见征集》和《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质量需求调查问卷》,对调查问卷和意见征集的结果进行深入分析。出台2023年度“点题整治”课后服务工作方案,部署动员下阶段课后服务工作。

  7月:督促各地指导学校将课后服务纳入教育教学总体安排,充分利用暑期时间开展专题研究,全面优化升级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做好课后服务课程安排、师资调配、资源统筹、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事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积极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等组织,发挥文化馆、科技馆、博物馆等育人作用,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暑假托管服务,为学生创设丰富多彩的假期生活环境,不得利用暑假托管服务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8月:指导有相关需求的地区坚持公益原则,依法科学设定第三方机构进校园参与课后服务准入标准,形成服务项目、引进费用标准和机构名单,供有需要的学校选择。继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在保障教师休息权益的基础上,利用假期时间开展课后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等。 

  9月:督促指导各地以秋季学期开学为契机,在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5+2”全覆盖、“2+N”课后服务模式全面实施的基础上,实现“城区开展科学教育类课后服务活动的学校占比达80%以上”的“点题整治”工作目标,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需求。结合秋季学期开学专项督导,对各地落实“点题整治”课后服务情况进行督查。 

  10月:征集遴选一批在课后服务中融入科学实践活动的优秀案例,并在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双减”工作专栏、微信公众号多平台宣传推广。待教育部出台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指南后,结合我省实际,研制相应的课后服务工作文件,指导各地各校深入推进课后服务工作。 

  11月:省级结合“对市督导”、对县“两项督导”、“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等工作,对各设区市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落实情况检查,要求各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务求实效。配合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等媒体做好课后服务“点题整治”宣传工作。 

  12月:指导各地不断完善“点题整治”课后服务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推进课后服务质量提升。及时梳理总结“点题整治”课后服务工作情况上报省纪委监委,积极配合做好“点题整治”课后服务年度工作社会评价、专家评价等评审评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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