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1-03-31 23:26 浏览量:

  2020年以来,泉州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教育系统法治建设相关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优化公共服务,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全面实施XIN行动,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泉州市推动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十条措施》《泉州市学前教育“总园+”办园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统筹谋划、加快推进全市学前教育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目前,全市适龄幼儿三年入园率达98.72%、公办率达51.63%、普惠率89.91%、优质资源覆盖率达40.36%。二是加快公办园建设。全面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2017-2020年)三年行动计划,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76所,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4.7万个,新增各级示范园共115所。三是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各县(市、区)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付标准不低于600元/生·年。2017-2019年争取到省上民办幼儿园购买服务奖补资金1.17亿元(占全省28.68%),安排市级学前教育补短板专项资金1000万元。2020年下达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730.29万元。四是加快推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印发《泉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全市29宗均已完成治理,新增学位8430个。

  (二)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一是优先发展乡村教育。推进泉州市乡村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6大工程(乡村教师提质提量工程、乡村管理水平提升工程、乡村学校教研能力提升工程、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工程、乡村学生关心关爱服务工程、职业教育发展提升工程)。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和乡村校长助力工程培训校长、教师5351名。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人均每月不低于500元,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职称直聘484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村从教,新任教师50%以上用于补充乡村紧缺学科教师。二是加快改善农村和薄弱校办学条件。三年来投入6.24亿元扶持薄弱学校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全市中小学50%以上被确认为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乡村小规模学校(小学)203所、市级乡村温馨校园13所、省级乡村温馨校园1所。三是推动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农村。11所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对口帮扶12所初中学校、14所普通高中学校。选派市直学校142名教师赴农村支教。深化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推动“名校办分校”“老校带新校”“强校扶弱校”、多形式对口帮扶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市现有小片区160个、学校709所、交流教师1399人;承担托管任务优质学校58所,农村受托薄弱学校66所,交流教师543人;办学集团43个。四是严格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出台《2020年全市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通过本地主流媒体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招生新政,严格落实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等新政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群众反响良好。五是推动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通过严把转学关口、加强数据监控、扩大现有学校办学规模、规范招生等措施控制大班额。全市56人及以上大班额,初中清零、小学202个,控制在省定目标3%以内。

  (三)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发展,积极应对新高考改革。一是加快实施高中普及攻坚工程。实施高中阶段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结合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课改基地校建设、达标高中评估复查、中考中招改革、质量提升经费奖补等政策,指导县(市、区)改善普通高中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三年来投入3亿元扶持薄弱高中建设。二是持续推动普通高中达标晋级。指导全市达标高中复查评估,以评促建、评建结合,整体提升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办学内涵与办学质量。全市省级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11所,达标高中88所、占94%,一级达标高中28所、占30%。三是加大对新高考改革的研究。成立全市普通高中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高中课改基地校、学科教学联盟、教学指导组开展多形式创新教研,发挥专业引领,加强课程教学指导,研究探索建立学生发展指导、选课走班教学、综合素质评价的新管理制度。2018-2020年我市高考连续取得可喜成绩,呈现优质学校竞相发展、高考质量稳中有升的良好态势。

  (四)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一是提升专业与产业契合度。对接泉州市传统、重化、高新三大产业板块的发展需求和18个产业转型升级路线图,着力构建“亲产业”专业结构,重点建设智能制造、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70个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初步形成覆盖重要产业链的专业布局。推动我市高校、职业院校积极开展“1+X”(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制度试点,我市已有1+X试点项目230多个,涉及智能制造、医药卫生、建筑、信息技术、学前教育、现代金融、汽车等技能人才紧缺领域。二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会同市发改委做好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申报工作,起草《泉州市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方案》,提出5大方面19项试点任务,并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报国家发改委(待批复)。我市高校共与2414家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653家),其中:校企共建24个产业学院、10个职教集团、57个省级以上科研平台、334个实训基地,开展99个“二元制”和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数全省最多)。三是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同人社部门举办网络招聘系列活动,目前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率达85%。落实泉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做好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推进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泉州)建设,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优质服务,现已有28个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项目入驻基地进行培育,孵化出园6个。

  (五)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提升教育人才队伍素质。2019年顺利通过省人大教师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我局贯彻教师法“一法一办法”,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等,统筹推动全市教师队伍建设。一是保障教师待遇。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市直及有关县(市、区)通过核增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等方式稳步提升教师收入,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二是优化管理体制。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泉港区试点经验在全省推广,市直、泉港、永春、晋江、台商区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其他县(市、区)按时序进度推进。通过完善编制管理、盘活编制存量,通过改进岗位职数管理,落实省定教师岗位比例提升要求,完善评聘管理,提升队伍活力。三是强化专业培养。实施人才港湾计划、桐江学者和“六项”工程(领航团队、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培养工程、初中“壮腰”工程、乡村校长助力工程、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培养桐江学者8批73名、“领航团队”218名,省杰出人民教师、特级教师和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9228名。在国家、省级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奖总数均居全省第一。四是弘扬师德师风。突出前置考察,与市检察院联合对拟聘用教师进行前置查询,对于认定不宜从事教学或考察不合格者坚决不予聘用。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培育推广师德典型,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查处情况通报制度。2018年以来,我市荣获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福建省特级教师等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达49人,累计从教年限达100年的“泉州市教育世家”702户,2019年表扬泉州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193名、寻访泉州市首届“最美教师”11名。

  二、坚持依法行政,健全完善法治保障机制

  (一)保障随迁子女享有平等教育权利。认真落实国家“两为主”“两纳入”要求,将随迁子女入学作为“安心工程”的重要项目,落实政府行为予以保障推进。2006年起提出“平等、融入、成才”的理念,出台政策措施,依法保障、切实维护随迁子女的入学权益成效显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澳门日报、福建日报等新闻媒体先后给予专访报道。2020年10月,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局获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参评“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已公示、待确认)。一是制定政策,让随迁子女入学“有保障”。出台《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员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明确规定了随迁子女在入学、收费、中考中招录取等方面享有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2019-2020学年度,我市随迁人员子女在各级各类学校就读共有54.46万人(其中:学前教育11.55万人、占28.67%,小学27.64万占34.48%,初中10.67万人、占34.59% ,普通高中4.55万人、占33.28%)。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93.02%以上就读于公办学校。二是科学规划,让随迁子女“有学上”。各县(市、区)将随迁子女入学统一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当地社会发展规划,科学规划建设新学校或扩大办学规模,所需的建设用地和资金主要由当地政府协调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教育经费预算,足额拨付教育经费。2018-2020年争取省级以上学校扩容资金2.3345亿元,规划建设校舍面积32.1832万平方米,增加学位3.112万个,有效解决城镇容量不足问题。三是加强管理,让随迁子女“上好学”。随迁子女就读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全免政策,泉州早在2006年取消学杂费,分别比全国、全省提前了2.5年、2年。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升初中的,由当地教育局统筹安排(或电脑派位)到所属片区内的中学就读;随迁子女在我市就读初中毕业后均可报名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考试。通过举办随迁子女夏令营等活动,让随迁子女融入泉州、成长为新泉州人。

  (二)全力推动教育脱贫攻坚。一是持续推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组织控辍保学清零攻坚行动,出台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管理工作8项33条措施,督促县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履行“控辍保学”责任,落实劝返复学措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仍辍学适龄儿童总人数从原台账6122人降为0,其中1252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全部复学。二是落实学生资助。三年来,累计下达学生资助资金(含省上)2.18亿元、受惠学生34万人次,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学。疫情期间,发放17.44万元资助1814人次。三是着力创造学习条件。疫情期间,在全省率先出台《延期开学期间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快速启动“泉州市中小学网络授课志愿者行动项目”。通过电视直播、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学科教研群等渠道面向全市开发分享2293节课程,同时在线收听收看人数最高达50万人,确保“停课不停学,成长不耽误”。为义务教育贫困及贫困边缘学生创造线上学习条件累计8118人次、总价值39.44万元;为暂无线上学习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提供居家学习指导,累计指导人数225人、指导时长4112小时。

  (三)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办学。一是扶持民办学校发展。截至2020年9月20日,全市共有民办学校1122所,其中民办中等职业学校7所,民办中学29所,民办小学27所,民办幼儿园1059所。民办学校获评省三级达标高中1所、“福建省示范园”6所、“泉州市示范园”16所。二是积极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制定《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泉州市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我市实施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民办教育激励政策、民办学校内部管理、健全民办教育协调机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加强民办学校监管。结合年检工作,开展民办学校年检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成学校限期整改。2020年,通过约谈部分民办学校董事长和校长,通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督促民办学校依法依规进行招生工作。四是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加大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力度。2019年出台《泉州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建立了培训机构审批登记、日常监管等方面的制度保障。2018年以来,已公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4批621家(白名单180家、黑名单441家)。

  (四)落实执法普法责任。一是加强普法工作。在全市教育系统中大力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广大领导干部、教职工、学生的法律素质,推进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进程。我局先后获得福建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省学校安全教育示范区、省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优秀单位、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优秀组织奖、泉州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优秀单位等荣誉,被教育部确定为福建省唯一的全国依法治理“校闹”试点单位。二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等12个部门共同发起成立“泉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建立跨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及未成年人保护合作机制,印发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护卫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十条措施,获得教育部的肯定。组织开展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布举报方式和重点征集线索内容,利用安全教育平台开展扫黑除恶专题教育,全市150万师生家长参与;广泛运用报纸、电视及学校宣传媒体和宣传阵地,开展了主题演讲、专题讲座、征文、主题班会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有效激发学校师生和家长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热情,严防黑恶势力向校园延伸。三是加大法治教育力度。将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实现依法治教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常抓不懈。坚持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初中阶段每周安排2个课时,在高中阶段安排4个必修模块,8个必修学分,把法治教育渗透到思政课教学,在教学中强化法治教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治进校园”活动,在全市中小学广泛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爱国守法,明礼诚信”“我是学法小公民”“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月”“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专题活动,以及“法治宣传百千万计划”“新媒体法雨行动”。各校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正常运转。近年来,我市开展各项法制教育专题讲座、法制宣传图片展、微电影展播等1.6万次,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不断增强,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减少。四是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预防溺水、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园欺凌综合治理等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学校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提升学校安全防范水平。乡村安全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中小学每学年开设不少于12课时安全教育课程,加强安全提醒和家校互动。三年来安全专题活动、公共安全教育课程完成率均达99%以上,师生非正常死亡数持续下降。

  (五)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依法清理精简行政权力。明确教育部门职能权限与责任,建立泉州市教育局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机制。重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教育政策决策、涉法事务处理、参与教育合同谈判和项目洽谈、代理诉讼或参加非诉法律事务的调解仲裁活动,切实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在出台招生意见、教师队伍建设、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等重大决策事项时,广泛征求意见,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今年以来作出行政许可6件,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行政执法结果及时公示。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加强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拟出台《泉州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公布、备案、清理工作,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持续做好我局监管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2020年,动态调整执法检查人员库,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联合建立校园食品安全联动日常监管、监督执法长效机制,学校安全“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暨“护校安园”专项督查行动,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实现检查实施清单梳理完成率100%,主项覆盖率100%。定期开展本部门双随机抽查。

  (六)全面提升法治意识。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依法治校工作队伍,完善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2768名,建立以校长书记为龙头,以兼职法制副校长为支撑,以政教保卫处、总务保卫处为主体,以班主任、政治(思想品德)教师为骨干的“七五”普法工作队伍。连续2年举行市直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座谈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锦明作指导讲话。二是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将学习法律法规作为提高领导干部职工法治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领导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党内法规外,通过微信公众号、办公平台、企业微信平台等发布学法材料和内容,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做到“宪法和基本法全面学,专业法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普遍学,部门法深入学”。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2020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放管服”改革工作文件精神,立足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紧紧围绕简政放权的总体思路,切实落实相关方针政策,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 努力营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环境,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优化流程压缩时限。2020年以来,为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事时限,增加五星级事项至19项,占比达37%,提升全流程网办效率,提高即办件事项至21项,占比达41%,切实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是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目前“五级十五同”关联绑定工作已完成,并公布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我局进驻省网的教育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共大项20项,小项51项,其中“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达98%,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推进教育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标准化、清单化。

  三是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做好电子证照历史存量转化以及新增电子证照实时录入工作。在实际审批工作中将电子证照作为法定办事依据材料,对于凡是可通过“泉州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查询共享到的证照,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有关纸质证照,大幅减少纸质材料的应用。

  四是规范多层次办学的民办学校审批工作。2019年起全市多层次办学的民办学校审批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审批,以激发社会资本活力,为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畅通渠道、节约成本。2020年完成泉州市泉港区北大培文实验学校、惠安广海中学变更办学层次的审批工作。

  泉州市教育局近年来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依法执政水平不断提高,依法依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职,不断为泉州教育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下一阶段,我局将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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