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市鲤城区第二实验小学等72所小学拟通过“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市级评估的公示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4-10-28 11:52 浏览量:

  为持续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政办〔2021〕5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小学“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评估与跟踪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泉教初〔2024〕6号)文件精神,在学校自评、县(市、区)核查申报的基础上,我局于2024年9-10月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学校进行申报材料审核、评估系统在线评估审查及实地抽查。经泉州市级评估专家核查评估,现将拟通过“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市级评估的72所学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月28日-11月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上班时间向泉州市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反映,联系电话:0595-28229298。

  附件:通过市级评估的“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名单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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