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以“五个聚焦”推进教育督导改革走深走实
来源:中国教育督导 时间:2023-01-17 00:04 浏览量:

  福建省泉州市在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教育督导定位,落实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以“五个聚焦”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着力破除制约教育督导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进各项改革目标任务落地生效,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

  一、聚焦督导机构建设,着力优化管理体制

  1.以管理体制的完善促优化。市、县两级均成立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比照国家和全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意见要求,及时调整充实成员单位和联络员,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在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职能作用。建立以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任主任,政府有关副秘书长、教育局局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等任副主任,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管理体制。

  2.以机构设置的完善促履职。设立总督学、副总督学,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统筹协调和具体落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日常工作。将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承担的督导职责划入市教育局,增设教育督导科,履行教育督导法定职责,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将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更名为市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中心,承担市行政区域内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全市12个县(市、区)教育督导机构比照市级机构设置,设立县级教育督导机构。

  3.以工作制度的完善促协同。一是依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则,不断完善督导工作制度,协同推动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探索推行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主动参与督政和抽取县(市、区)部分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对县“两项督导”评估见面会上汇报履职情况的工作机制。三是注重以各项教育督导工作的任务分解推动成员单位依法履职,推进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如:晋江市率先在全市出台《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明晰各成员单位教育督导工作职责,并建立了部门年度履行教育工作汇报制度。

  二、聚焦督导职能建设,着力创新运行机制

  1.增设“对市督导”市级自评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环节。认真推动落实省上督导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做好市政府年度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自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结合自评和整改情况,对存在问题分类梳理,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逐一进行任务分解,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任务、期限和要求,从严从实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落地。

  2.创新对县“两项督导”工作方式。在全省率先出台“十四五”期间对县“两项督导”市级实施方案,依托泉州市教育督导信息管理系统,组织专家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市级网络初评和网络评估,逐县印发网络评估反馈意见,并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和实地督导。创新督导数据通报方式,改变以往单一的反馈方式,对12个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年度履职的重要数据,采取集中统一通报,促进县(市、区)之间横向比较,传导问题压力,形成竞争向上的氛围。

  3.提升“对乡镇督导”工作实效。在全省率先出台《泉州市县(市、区)对乡镇(街道)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指南(试行)》,压实县(市、区)“对乡镇督导”教育工作职责。12个县(市、区)重视发挥乡镇政府和党政主要领导在推动教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持续组织开展“对乡镇督导”,把教育发展指数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如:晋江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对镇督导”工作制度,连续17年开展,有效督促镇(街道)优先安排教育资金,保证自有资金能够达到或超过25%投入教育,目前一年可增加教育投入近2亿元。

  三、聚焦督导问责制度,着力强化结果运用

  1.强化督政结果运用。持续强化通报与公开、反馈与整改、复查与激励、约谈与问责等四种形态的结果运用,确保整改有效有力,实现督导通报整改落实的工作闭环。每个年度对县“两项督导”的评估报告及时按要求报送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和泉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督导结果作为对县级人民政府及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教育发展水平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市财政每年预算经费用于表扬奖励“优秀”等级的县(市、区),同时对统筹不力、整改进展缓慢的县(市、区)及相关责任人,依法启动约谈问责。

  2.强化督学(校)结果运用。及时把督校工作结果向教育行政部门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参考。督校结果,按照一校一反馈的意见形式下发学校,要求学校对照整改,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将督校结果纳入学校绩效考评中,并作为表彰奖励、评优评先、工作问责的主要依据。丰泽区、石狮市、惠安县等县(市、区)把对学校的督导评估纳入政府对乡镇年度教育工作考核的指标之一,南安市充分运用督校评价的结果,调整交流整改不力的校长。

  3.强化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将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双减”工作、幼儿园办园行为、控辍保学、中小学生“五项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到“对市督导”、对县“两项督导”、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等督政工作中,并将存在问题在督导评估反馈会上通报,推动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

  四、聚焦督学履职能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1.创新市政府督学聘任方式。对第二届市政府督学进行换届调整,聘任第三届市政府督学158名。注重市政府督学队伍的多元化、专业化,将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和市教育局相关科室的科长聘任为市政府督学,将市政府督学的涵盖学段从学前教育延伸至高等教育。

  2.创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方式。深化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加强督导责任区建设,以6个县(市、区)通过“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创建省级及以上评估为切入点,引导督学深入一线探索实践,加强督导研究,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几年来,福建省泉州市的责任督学成功总结了“三维驱动”挂牌督导方式,并在12个县(市、区)探索出符合县域教育发展特色的挂牌督导方式。如:鲤城区的“六六三”工作机制、晋江市的“十进十问”督导模式等。

  五、聚焦督导工作保障,着力提升督导效能

  1.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开展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和《福建教育督导条例》分别颁布实施十周年、五周年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不断建立健全教育督导规章制度和操作办法标准,强化程序意识,细化工作规范,完善督导流程,推动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

  2.进一步加强条件保障。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编入教育部门预算,由督导机构统筹使用。出台《泉州市责任督学开展挂牌督导和督导人员参加专项(综合)督导工作有关费用管理办法》,妥善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因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通信、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泉州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和8个县(市、区)每个月对责任督学工作给予相应补贴。

  3.进一步加强督导研究。围绕当前全市教育督导领域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教育督导研究,注重各地典型教育督导工作经验的总结和推介,进一步扩大全市教育督导的影响力。全市申请4个省、市级教育督导课题,其中3个已通过结题验收、2个获评优秀课题。2022年,选送18篇责任督学优秀案例赴省参评;16篇教育督导信息在省级及以上教育网站刊登;2人作为设区市代表在全国首届基础教育论坛或全省教育督导高峰论坛作典型经验介绍,2人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示范班上做典型发言,4篇反映泉州市教育督导改革实践的文章刊载于《福建教育》《吉林教育学院学报》等。

  下一步,福建省泉州市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推动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走深走实,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将各项改革具体举措落实落细。以教育督导评估为利器,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持续推动全市教育改革发展中存在突出问题和工作短板的整改提升,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提供强有力的督导支撑和最优质的督导服务,在更高水平上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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