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征求《泉州市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课后服务管理,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我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组织修订了《泉州市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8月15日前将修改意见及建议反馈我局。电话:22782220,电子邮箱:cyjk@qz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