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征求《泉州市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经营委托管理择优遴选规定》(修订稿)意见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泉州市直公办中小学校食堂经营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营养健康,我局于2月份制定出台了《泉州市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经营委托管理择优遴选规定》,经过一段时间以来的运行,发现遴选程序运行效率不高。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我局拟对《泉州市市直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经营委托管理择优遴选规定》中的遴选程序部分进行修订,增加检查考核内容,此次修订不涉及准入机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8月7日前将修改意见及建议反馈我局。联系电话:0595-22060058;联系邮箱:jck@qz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