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市第七中学分校、泉州东南外国语中学更名为泉州现代中学的批复
时间:2005-09-08 17:32 浏览量:

鲤城区教育局:
  你局《关于泉州市第七中学分校、泉州东南外国语中学更名为泉州现代中学的报告》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五条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泉州市第七中学分校、泉州东南外国语中学一并更名为泉州现代中学,属普通完全中学(学校代码:1812),自发文之日起正式实施,原泉州市第七中学分校、泉州东南外国语中学自发文之日起同时取消。请将"泉州市第七中学分校"、"泉州东南外国语中学"印章及办学许可证上缴,重新更换《办学许可证》。学校更名后,不得以泉州市第七中学分校和泉州东南外国语中学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新的业务往来。
  此复。

二○○五年九月七日

主题词:民办教育 学校更名 批复
抄送:省教育厅。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5年9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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