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泉教职改〔2020〕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定于2021年1月9日(周六)组织开展2020年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评高级、中级(一级)职称业务考核(片段教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对象
参评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中级(一级)职称的市直中小学、幼儿园的申报对象(含民办学校、泉州市青少年宫及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
二、考核形式
采取片段教学讲课考核。
三、考核地点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市区东街二郎巷)
四、工作安排
考核对象于2021年1月9日(周六)上午7: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八闽健康码及佩戴口罩到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指定地点报到、抽签,上午8:20开始按抽签顺序进行拟写片段教学设计稿、讲课考核。
五、考核办法
根据抽签号依次考核,即按抽签顺序分别撰写片段教学设计稿,然后立即进行讲课考核。讲课考核包括片段教学考核和回答问题两个环节。
(一)撰写片段教学设计稿
片段教学设计教材选用市直中小学、幼儿园现行的教科书。幼儿园组选用中班语言领域下册教材;小学低年段组(1-3年段)选用二年级下册教材、小学高年段组(4-6年段)选用5年级上册教材;初中组选用初三年上册教材(其中,地理、生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选用初二年上册教材);高中组各学科片段教学设计教材选用高中必修一教材(其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学科选用必修教材,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选用必修模块教材)。其中,申报心理健康教育学科的对象,选用叶一舵主编教材;申报德育学科的对象,选用政治(含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学科教材;申报特殊教育学科的对象,选用任教学科教材;申报实验系列职务的对象,选用申报的学科教材;申报幼儿教育学科的对象,不可携带教材进入拟稿室,教材由现场提供。
片段教学课题由现场抽签决定。现场撰写设计稿时,仅限教科书,且教科书由本人提供(携带较新的教科书,书内不能有人写的字迹或注解,考核前将对教科书进行检查;如在撰写设计稿时,一经发现有作弊和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当年职称业务考核资格);设计稿纸由考场统一发放,设计稿要求用黑色水笔书写,字迹清楚。
拟写片段教学设计稿限时40分钟。
(二)现场考核
1.片段教学考核(占70分)
拟写片段教学设计稿后,考核对象立即进入指定的考场进行讲课考核;讲课时,只能携带现场撰写的设计稿,可看稿。
片段教学讲课限时10分钟,时间到立即停止作答。
2.回答问题(占30分)
专家组根据考核对象的片段教学讲课情况提出2个问题(讲课和本学科知识各1个)。
回答问题时间4分钟(每个问题1-2分钟)。
现场考核后,设计稿当场交给考场评委。
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
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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