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教育系统迅速开展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0-03-17 17:12 浏览量: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直)学校:
  为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学校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迅速开展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教育局
2020年3月11日

泉州市教育系统迅速开展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吸取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学校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部署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迅速开展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学校自查、主管部门检查,迅速开展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全力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确保全市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总体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的指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以校园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为整治重点,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地毯式、拉网式的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摸清学校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大抄底",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三、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管理的教育培训机构和社会实践基地。
  四、整治内容
  (一)学校建筑安全整治重点
  1.教育在建工程重点检查:
  (1)组织设计规范化。检查参与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设计图纸必须按要求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通过,各专项设计应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审批,危大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要求组织论证。
  (2)施工管理标准化。重点检查基坑支护、模板支撑、周边地质监测、起重机械设备使用、临边防护、用水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排查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经理带班作业、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及旁站情况。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对照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建设程序合法化。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筑施工许可证等基建手续办理情况。未办理基建手续的,检查是否有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对工程可靠性进行鉴定,房屋安全鉴定结果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严禁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严禁边施工边办证、严禁边施工边设计。
  2.现有校舍、构筑物及附属设施重点检查:
  (1)落实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各地教育局要按照闽政办〔2014〕45 号文件要求,定期对辖区内所有学段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校舍排查和鉴定结果及时、准确录入现有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2)重点排查三项内容六类对象。针对现有建筑合法性、结构安全、消防安全三项内容,对以下六类项目进行全面排查:
  ①利用旧厂房、旧建筑擅自改变功能的校舍。如利用旧厂房改造学校、利用旧教学楼改造学生宿舍等情况。
  ②钢结构建、构筑物。使时间较长、缺乏日常维护保养,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校舍、场馆,如体育馆、游泳馆。
  ③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危旧建、构筑物。
  ④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四无"建、构筑物。
  ⑤以临时建筑或公共配套名义申请的临时性建筑。
  ⑥各地在排查中,存在其他结构及消防隐患的建筑。
  (3)建立校舍安全信息通报预警制度。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学校校舍安全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属地政府报告可能存在校舍安全隐患。
  (4)完善校舍安全隐患排除机制。对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排除隐患。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综合考虑所面临自然灾害的危险程度以及校舍安全总体状况,区分轻重缓急,制定相应的年度实施计划,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责任科室:计划财务科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
  (二)消防安全整治重点
  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条件设施、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持续开展学校消防安全、电气火灾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合格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等问题。(责任科室:学校安全工作科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
  (三)无证幼儿园管理
  以无证幼儿园排查整治为重点,对于办园条件简陋、设施不全、安全管理缺失、卫生条件差以及在民宅内非法办学、危房办学的无证幼儿园,要坚决做到"发现一所、取缔一所"。要防止已取缔的无证园"死灰复燃",对于早期审批的老旧幼儿园要加强建筑质量安全审查,严禁出现私自改造结构、改变功能等行为。(责任科室:民办教育管理科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
  (四)校园安全防范建设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未按照相关标准聘用专职门卫和保安员、未配备相应的护卫器械,以及未按照规定落实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和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等技防系统建设问题。(责任科室:学校安全工作科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
  (五)实验室与危险化学品整治重点
  一是规章制度不完善问题。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实验室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设置不合理,实验室安全管理经费和运行经费等情况管理不到位,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回收和销毁等环节监管机制不健全。二是准入程序不规范问题。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没有依法依规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未定期开展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没有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教育。三是管控措施不到位问题。学校违规购买实验危险化学品;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学校未进行福建省危险化学品风险分布信息系统信息填报并及时更新;危险化学品管理未落实"五双"制度,未达到"四无一保"要求;危险化学品使用与回收登记不规范,未达到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资之间账物相符、账账相符,未定期检查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未安装专门通风系统,缺少监控和入侵报警设备;实验室废弃物处置不当。(责任科室:资源配置中心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
  (六)校车安全整治重点
  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发挥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组织协调职能,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和执法行动,定期开展校车和"周末班车"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不到位,未严格实行校车"六定"管理,排查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私自改变校车线路、私自跨区接送学生、严重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科室:学校安全工作科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
  五、整治步骤
  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原则上从即日起至6月16日,分为学校自查、检查指导、开展"回头看"、巩固总结四个阶段,整治时间要服从整治效果、整治质量,对整治效果不理想、整治质量不高、未达到整治要求的单位,要延长整治时间,确保取得整治成效。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3月31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学校安全百日攻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要对照整治重点,督促辖区内学校全面开展自查,坚决堵塞漏洞。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检查指导。即日起至4月30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学校安全监管责任,针对学校安全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督促辖区内学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深入开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学校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提请属地政府或安委会挂牌督办。我局将对各地各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督促检查。
  (三)开展"回头看"。4月1日至5月31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组织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要予以通报问责,确保隐患全部整改到位、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四)巩固总结。6月1日至16日,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学校安全各项工作措施,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校要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认真吸取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教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举一反三,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切实增强百日攻坚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保障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地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切实纠正个别岗位责任悬空、推诿扯皮、管业务不管安全的现象,推动形成全链条、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
  (三)落实学校主体责任。要进一步明确并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彻底的自查自纠,完善攻坚行动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要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逐项明确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要建立学校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要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追责问责清单,严格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强化督促指导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统筹推动百日攻坚行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查立改,把排查整改工作措施贯穿攻坚行动的全过程。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相关工作。要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师生举报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对攻坚行动走过场、整改治理不力的,存在重大隐患问题且未能落实整改的学校,要及时予以通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我局学校安全工作科和属地安委会,倒逼学校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此次百日攻坚行动开展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内容。
  (五)严肃严格责任追究。对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开展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及责任人,要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责令停职检查、引咎辞职或者按程序予以免职。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对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导致师生死亡的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律顶格查处,严肃问责。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直)各学校于2020年3月16前将本地本校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报送市我局学校安全工作科,每月3日前报送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市属<直>学校应附具体问题清单),4月20日、6月10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
  联系人:李永忠,电话:22782905,邮箱:xak@qzedu.cn。

  附件:1.泉州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
     2.泉州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泉州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

  为扎实开展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经研究,我局决定成立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世界(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王瑞钦(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进兴(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刘殊芳(市教育局副局长)
      徐昌裕(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蔡琦瑜(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军宣(市教育局副局长)
      胡建军(市直教育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
      郑建聪(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
      毛伟雄(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
      谢细财(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陈荣煌(学校安全工作科科长)
      郭经波(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副组长)
      邱秋峰(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副组长)
      林贵福(办公室主任)
      庄 严(组织科科长)
      黄文振(思想政治工作科科长)
      黄小菁(计划财务科科长)
      林丽芳(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科长)
      蔡玉霖(普通中学教育科科长)
      张进初(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副科长)
      黄世琴(高等教育科科长)
      郑东伟(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科长)
      李礼星(民办教育管理科科长)
      纪 如(对外合作科科长)
      庄辉竑(人事科科长)
      林美环(行政审核审批科副科长)
      庄映峰(市直教育系统党委办公室主任)
      俞 英(市教育工会专职副主席)
      蔡东沐(泉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张小平(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苏明该(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高雄飞(教育资源配置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重大事项,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强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校安全工作科,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安全工作科科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制定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地各校落实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整改工作。
  各地各校要相应成立学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抄送:省教育厅,市安办。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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