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 和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15-12-18 11:01 浏览量:

各县(区、市)教育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直)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闽教安组办〔2015〕2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各地各校请于12月22日前将"回头看"工作情况总结上报市教育局,以便汇总报省厅。邮箱:liyongzhong1986@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闽教安组办〔2015〕28号)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

泉教办安〔2015〕86号附件

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闽教安组办〔2015〕2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省(部)属高等学校、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政府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5号)、《教育部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教电〔2015〕39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15〕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和省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深化以危险化学品、实验室、校车、学生食堂、宿舍等为重点的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着力消除事故隐患,解决突出问题,提升工作成效,促进我省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着重检查前一阶段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各类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当前学校安全各项重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一)教育行政部门主要检查内容
  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学校安全责任体系情况,着重检查岗位责任是否层层落实、督察考评。
  2.督促整改重大隐患情况,着重检查是否对所有重大隐患及时进行了督促整改,并建立了档案;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是否实行了挂牌督办,并协调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防范措施。
  3.解决突出问题情况,着重检查是否对上级督查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有针对性办法措施并抓好落实。
  4.抓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情况,着重检查是否对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是否组织落实了校园安全防范措施,"两项创建"工作推进是否扎实有效。
  (二)学校主要检查内容
  1.学校安全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安全教育演练是否正常开展,"两项创建"工作是否取得实效。
  2.是否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3.是否对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所有隐患建立了台账,并逐一按要求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是否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防范措施,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三、工作方式
  (一)学校全面自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学校对前一阶段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所有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销号。
  (二)教育行政部门重点督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所有学校逐一复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重点对今年以来省、市安全综治检查发现并通报的问题进行跟踪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回头看"工作,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要立即抽调人员、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重点学校、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要采取暗访暗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要结合实际细化分解"回头看"主要内容,编制检查督查表,实行对表检查,切实增强检查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三)要积极发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和校车安全管理机构综合协调职能作用,邀请综治、公安、安监、交通、消防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开展联合检查,提高检查督查的科学性、专业性。
  (四)要加大问责力度,对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欺上瞒下不整改的,要倒查学校、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各设区市、省(厅)属各学校要及时总结"回头看"工作情况,于2015年12月2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来我办(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8日


抄送:省教育厅,市委办、市府办、市安监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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