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15-09-22 17:58 浏览量:

各县(区、市)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学校师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配合全市开展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我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校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各学校要联合公安交管部门以"快乐学习、安全出行"为主题,落实好"五个一"措施,即:一次国旗下交通安全宣誓、一期交通安全黑板报、一堂交通安全主题班会、一场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一次小交警体验活动,着力深化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上好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 通过校讯通短信平台、学校微博、微信、校园电视滚动字幕、学校广播电台播报、LED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广泛播放,分发《致全市中小学师生和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校车管理人、学生家长和学生关注校车安全、了解安全乘坐校车知识,不断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现将有关校车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内容通知如下:
  一、校车驾驶人
  1、暑期校车停运,开学重新投入使用,启用前应提前对车辆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部件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不可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幼儿。
  2、2015年8月29日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公布,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校车超员超速违法行为纳入刑法约束,严禁超过核定载客人数载运学生、严禁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
  3、校车在高速公路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4、校车停靠时,须选择指定的停靠站点停靠车辆,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学生依次、有序上下车辆。学生下车后,校车驾驶人在车辆起步时应当注意观察,避免碰撞到刚下车的学生以及附近其他行人。
  5、校车行经窄桥窄路、坡道弯路、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时,驾驶人应当谨慎驾驶,注意观察路况,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低速通过,切忌盲目抢行。
  二、学校管理
  1、学校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租用具备校车许可的车辆,并与相关校车运营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校车运营企业、驾驶人、校方的各项责任;还应配备随车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
  2、配备校车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3、学校应当对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4、随车照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5、老师应当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学生不要乘坐超员车,不要搭乘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车辆,自觉抵制黑校车、黑车、违法超员车辆,发现违法接送学生的车辆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三、学生家长
  1、家长要落实安全监护的责任,不租用黑校车接送学生、不租用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要教育子女交通安全知识,叮嘱孩子不要校车上玩耍,注意上下车安全,并做好与校方老师、校车运营方的对接。
  2、学生家长应当配合学校或者校车运输企业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举报黑校车,发现学生乘坐的校车有超员等违法行为时,要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并通知学校或者校车运输企业。
  四、学生
  1、在等校车时,同学们要站在规定好的等候区内等候,不要随意玩耍,耐心等候校车,等车子停稳后再上车,不争抢、有秩序地上车。
  2、乘车时,同学们要遵守随车照管人员的规定,系好安全带,不要随意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更不要在车内打闹嬉戏或者和司机师傅聊天。
  3、下车时,同学们要留意两边车辆,不要突然横穿马路,不要在道路上站立、追逐。横过道路时,一定要注意观察两侧交通情况,安全通过。

  附件:《致全市中小学师生和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泉州市教育局
2015年9月14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安办、市公安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 印发

附件:致全市中小学师生和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全市中小学师生、家长们:
  你们好!愉快的暑假已经过去,充满希望的新学期已经开始。希望所有的同学们在新的学期更加进步、更加优秀,也更加安全。
可爱的孩子们,你们是家庭的希望,也是祖国的希望。你们有着许多美好的愿望和理想,未来你们可能是科学家、文学家、医学家……可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未来所有的成功都将始于你们今天脚下的路。我们要说的开学第一课就是--出行安全。孩子们,你们的安全是我们大人最挂念的事情,你们应该知道,有些事情会危及你的安全。走路时要知道,不要在道路上打闹、嬉戏和追逐,不要翻越道路中间的护栏或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骑车时要知道,未满12周岁是不可以骑自行车的,未满16周岁是不可以驾驶电动自行车,骑车时一定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不要骑车载人,不要无证驾驶摩托车、汽车,不要驾驶超标电动车;乘车时要知道,坐摩托车一定要戴好头盔,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不要乘坐非法校车、货车、拖拉机或者三轮汽车。同时,你们还要做一名"安全小天使",要经常提醒家长更加安全地带着你们出门,提醒他们不抢黄灯、不闯红灯,不开车接打手机等等,将安全传递给身边最亲的人。
  辛劳的家长们,你们是孩子成长的"守护者"。孩子们的安全是每位家长的最大心愿。当下,汽车社会已到来,快速增长的汽车保有量对交通安全带来更大的挑战。为保证孩子们的平安,我们作为家长应该提升自身的安全意识,并在日常生活中向孩子们传授交通安全知识和规则,让孩子们懂得如何安全过马路,如何安全的乘车和上下车,如何避开和防范可能出现的危险。家长们更应该自觉的学习这样的知识和技能,并给孩子们以教育和训练。家长们应该为孩子们配备带有安全功能的物品,比如一顶小黄帽,一个带有反光标识的书包,一个合格的儿童安全座椅等等。这些都会降低儿童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我们还希望,家长们能够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在与孩子们一起过路口的时候,以自己的规范行为给孩子们起示范作用;在每次驾乘车的时候,系上安全带、不打手机、不吸烟、不闯灯,让孩子们从小就树立良好的交通安全理念,摒弃交通安全陋习。特别是:千万不要让孩子搭乘黑校车!
  尊敬的老师们,你们是孩子安全的"引路人",孩子们通过你们的教导,能够学会主动规避危险,树立自我防范意识。以往,我们总强调什么不能做,现在我们更需要告诉孩子应该怎么做。从教会孩子认清常见的交通标识,到指导孩子安全过马路,从教育孩子培养良好的乘车习惯,到教会适龄孩子系好安全带……老师们,你们是孩子眼中的权威,你们的谆谆教诲会在润物无声中引领孩子走向更加安全的明天。
  确保孩子的出行安全一直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为此我们自当尽职履责、忠于职守。目前我们正在开展五个阶段的集中整治行动,公安机关集中警力在全市范围内深入细致地排查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全面开展驾驶人安全教育和资质核查,坚决果断整改安全隐患,严格监督检查学校交通安全责任制。公安机关还将严厉查处危害儿童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整治校园周边隐患,开展"护卫天使"行动,为孩子创造更加安全的出行环境。
  安全是孩子们开学的第一课。希望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孩子们的健康安全成长撑起一片灿烂的蓝天。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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