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委〔2003〕44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清濛科技工业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提高我市人均受教育水平和人口整体素质,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性指标之一,是实现我市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宽裕型小康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要求。为动员全市力量,切实做好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各项工作,根据党的十六大、省委七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教育发展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确保实现2010年全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目标
1、认清形势,增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九五"以来,我市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高中阶段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至2002年,全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203所(含技工学校11所、成人中专40所),比1995年增加62所;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校生17.90万人,比1995年增加10万人。1995年以来,全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向高等院校输送新生10余万人,培养各类中等专业技术人才和具有较高素质的劳动者20多万人,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总体水平仍然较低。2002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仅达49.24%,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仅为44%,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与国内先进省份和同类地区发展水平有很大差距。当前,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进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情况、困难和问题:一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高等学校扩招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和我市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显得更为突出;二是随着高中教育规模扩大,教师队伍数量不足,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教师培养提高的任务相当繁重;三是高中快速发展与教育投入不足的矛盾进一步凸现,投资短缺已成为制约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四是就业准入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出现一定程度下滑,严重影响了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五是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和结构布局的调整仍滞后于快速发展的经济、科技、社会形势,亟需加快改革步伐。不解决上述问题,就难以完成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各项任务,就难以为现代化建设提供高素质的劳动者,就难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因此,积极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教育发展和改革的一次重大而迫切的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战略高度,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增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动员全社会力量,确保实现全市2005年及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目标任务,为全市早日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奠定坚实的基础。
2、明确方向,实现2010年我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各项目标任务
今后5年是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任务最艰巨的5年,是发展最关键的5年,也是机遇最难得的5年。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一主题,着眼于为人民群众提供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坚持改革创新和扩大开放,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力争到2005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即6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80%以上);到201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0%以上。
至2005年,全市高中阶段在校生为27万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为16.2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为10.8万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鲤城、丰泽达到90%以上;晋江、石狮、南安达到85%以上,率先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其他县(市、区)高中阶段教育也要有较大发展,洛江、泉港、惠安、永春、德化达到80%以上;安溪达到 70%以上。
为了实现"十五"期间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目标,从2003年到2005年,全市普通高中年招生数要增加到5万人以上,在校生数逐步增加到16万多人。新建10所左右达标高中,使全市省三级以上达标高中校增加到60所以上,其中8所达到国家级示范性高中水平。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年均招生数增加到3万人以上,在校生数逐步增加到10~11万人。重点建设好5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5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每个县(市、区)重点建设好1所(南安、晋江各2所)以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均规模达到1000人以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校均规模力争达到3000人以上。
大力发展各类职业培训,为构建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创造条件。加大技术工人尤其是高级技术工人、技师的培养和培训力度,使全市技术工人人数占企业各类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平均每年培训各类劳动者40万人次以上,使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城乡新增劳动力、下岗再就业人员能够得到各种形式的职业技术培训。继续推进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全市建成12所省级示范性乡镇文化技术学校。
二、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
3、加大市、县级政府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力度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按照"积极推进、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强化市、县两级政府的统筹和协调职能,把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促进高中阶段教育的协调发展。县一级政府要加大对高中阶段教育的统筹力度,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市里成立由教育、劳动保障、计划、经贸、财政、人事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促进我市职业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机制,组织动员行业、企业、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加强管理,规范职业技术学校和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今后,实施高中阶段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名称应统一规范。由市教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每年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名单,规范招生秩序。
4、大力推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办学体制改革
在当地政府主导下,鼓励省级达标中学利用银行贷款或吸纳社会资金,建设新校区或扩建改造老校区,新建校区或扩建增容所招收的学生实行缴费上学制度,所收取费用除保证学校正常办学外,首先用于偿还银行的贷款或社会投入的资金。在实现办学"四独立"即独立法人、独立校园校舍、独立经费管理、独立教学管理前提下,鼓励发挥省级达标高中的品牌效应和办学优势,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民办高中校,带动民办普通高中的发展。鼓励一、二级达标高中兼并或改造薄弱高中,实行教育资源重组和优化,提高薄弱高中办学水平,培育优质高中资源。积极探索中外合作办学新路子,引进国外优质资源,合作举办优质高中。
鼓励公办职业技术学校引入民办机制,通过"民办公助"、"公办民助"、"公民合办"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合作办学。鼓励国外组织和个人依照我国法律和办学资格要求,同我市职业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合作举办高水平的职业技术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
5、积极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与建设
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落实有关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的各项规定。学校用地应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各地要按照城市教育用地规划布局和国家规定的公办学校用地标准,为各类民办高中学校提供土地。对于办学质量好、发展潜力较大、办学经费困难的民办高中学校,可参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拨款标准,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办学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民办高中学校,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可给予一定的奖励。民办高中学校可以"股份制"等多种形式筹措办学经费。对新建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学校,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师资的选派上予以重点扶持。允许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高中学校任教,由教育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按公办同类人员的调动办法办理有关手续。对举办民办高中教育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要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扶持、管理和引导,努力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三、深化改革,提高质量,坚持走规模与质量并重的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之路
6、突出重点,大力推进高中阶段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普通高中以推进高中课程改革为重点,积极开展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评价和考试制度改革工作。从2003年起,在省一、二级达标高中试行学分制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校要突出加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教育,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专业技能、钻研精神、务实精神、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培养一大批生产、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劳动者和实用人才。
7、抓好示范性高中建设,努力拓展优质高中资源
我市的省级达标中学要努力深化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持续提高教育质量。要扶持和建设好一批示范性高中,带动我市普通高中教育整体质量的提高。至2005年,全市三级以上达标中学的招生数力争达到全市普高招生数的70%。省一、二、三级达标高中年招生应分别不少于12班、10班、8班,实行初高中分设的省一级达标中学年招生要达到14~16班。
8、加强农村高中建设,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均衡发展
加大政府对农村高中的扶持力度,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实教师队伍、增加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优化生源结构等方面着手,对一些基础相对薄弱的学校进行重点改造和建设,使之迅速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成为受学生和家长欢迎的学校。要加快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步伐,通过重组资源、优化结构、扩大规模,进一步优化现有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配置。
9、适应市场需求,强化职业教育特色,大力提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办学能力和办学质量
职业学校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调整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建设,加强实践教学,切实办出特色。注重培养专业技能、创业能力和创新精神,特别要把培养职业能力与培养职业道德紧密结合起来。扩大职业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增强学校自主发展能力。保障职业学校在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学籍管理、教师聘用及经费使用等方面享有充分的自主权。
10、适应终身学习需求,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培训并举,实行灵活的办学模式和学习制度,增强职业教育为经济建设特别是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功能
中等职业学校要把职业培训工作作为学校办学的组成部分,面向社会开办各种门类、长短结合、灵活多样的职业技术培训班,设立专门管理机制,形成各具特色的培训体系。努力办好一批农村骨干职业学校,开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推动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农村职业学校要积极配合科技兴农工作,为建设科技示范乡镇,为广大农民提供科技信息、科技培训服务。要发挥乡镇文化技术学校的作用,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工作,开发和应用农产品保鲜、储运、深加工等技术,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积极开展校乡、校村协作,推行"绿色证书"教育,培养一大批科技示范户和致富带头人。
11、促进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与其它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展
继续巩固"两基"成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为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教育经费筹措机制,确保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经费,确保农村中小学建设和危房改造所需经费。
大力发展地方高等教育。积极为华侨大学、仰恩大学创造良好办学条件,扶持黎明职业大学、省电大泉州分校发展,加快泉州大学创建步伐,建设10所左右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至2005年,全市各类高等院校在校生达5万人以上。全市每万人口中高校在校生达70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15%以上,为2010年实现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0%的目标奠定基础。
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的衔接与沟通,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中等职业学校可试行分层次教学,使更多基础好、有潜力、有升学愿望的学生升入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普通高中应设置与当地经济建设直接相关的通用技术类课程。继续举办高中阶段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沟通的综合高中、特色高中,以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的学习需要。
12、大力加强高中阶段教师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数量足够、质量合格、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是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坚持不懈地强化师德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促使全体教师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进一步拓宽高中教师来源渠道,向社会招聘具有高中教师资格的非师院校本科毕业生,积极向省外高师院校引进优秀本科毕业生到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任教;广泛吸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到职业学校担任专、兼职教师,提高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教师的比例;鼓励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成为"双师型"教师;制定优惠政策引进研究生和骨干教师,扶持民办高中建设高水平的教师队伍。要认真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和积极实施培养百名杰出校长、千名学科带头人、万名骨干教师的"百千万工程"和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带头人"培养计划。要切实落实教师教育的专项经费,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在职教师参加各种培训进修,通过高师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研究生课程班学习等途径大幅度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泉州师院本科师范专业及中学校长与骨干教师培训基地的办学水平。
四、更新观念,拓宽思路,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教育投入新机制
13、增加政府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投入
各级政府必须发挥主体作用,积极承担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的责任,不断增加教育投入。市、县财政要增加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专项经费。加大政府对农村高中的扶持力度。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20%,主要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实验实习设备的更新和办学条件的改善。各级人民政府在安排使用农村科技开发经费、技术推广经费时,要安排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时,要安排一部分农村中等职业学校的建设经费。
14、各类企业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承担相应费用
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严禁挪作他用。企业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都应按规定比例安排资金用于职业技术培训。对不按规定实施职工职业教育和培训,经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企业,同级人民政府可以收取其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用于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代为培训其职工。
15、加强高中阶段教育经费规范管理
严格执行省教育、财政、物价部门制定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按规定收取的学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确保全额返还学校,不得冲抵财政拨款,任何部门不能截留或挪作他用。严禁向学校乱收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审计制度,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16、逐步建立和完善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高中教育的助学金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设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助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金融机构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提供助学贷款,优先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开展生产经营提供小额贷款。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调整教育支出结构,建立市、县政府专项资金,以及接受社会捐助等方式筹措经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高中阶段学业。
五、加强领导,强化职能,为如期实现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17、加强领导,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一把手工程"
实现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时间紧,任务艰巨,必须切实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要牢固树立教育是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产业的观念,真正把教育摆上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建立各级党政第一把手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领导责任制,确保本县(市、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的实现。各级政府必须把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要强化各级政府统筹规划、统一政策、规范办学、整合资源等方面职能,协调解决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各级党政领导联系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制度。各级党政领导都要联系1-2所学校,经常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及时为学校排忧解难。各地要把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的工作业绩作为各级党政领导政绩考核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宽裕型小康评估的指标体系。
18、强化部门职能,全面实施就业准入制度
大力推进劳动预备制度,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的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市、县两级劳动保障和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强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随意招收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就业的单位要责令其纠正并给予处罚。完善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职业学校全面推行"双证书"制度。职业学校毕业生申请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下(含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只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劳动保障、教育部门要统筹规划,成立职业学校推行"双证书"制度工作协调小组,优先在具备条件的职业学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或职业资格考试机构。同时,要继续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19、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的督导评估和执法检查
加强市、县(市、区)两级人大、政协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政府要主动向同级人大报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情况,积极争取人大的支持,组织《职业教育法》、劳动预备制度、就业准入制度的执法情况检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了解高中建设与发展的经验和问题,要特别关注普通高中教育与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实现双高"普九"的协调发展问题,与中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问题,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规模速度与教育质量的统一问题。要对各地落实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的工作情况以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水平进行督导评估,督促学校加强管理,提高质量,促进高中阶段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建立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齐心协力抓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新局面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必须强化社会参与,实现齐抓共管。教育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并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规划及政策措施,加强宏观管理和组织协调,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做好现有教育用地的流转整合。抓紧规划和建设泉州高校园。财政部门要研究增加教育投入的办法,落实支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优惠政策。劳动保障、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各类劳动者的职业技术培训。建设、规划、土地部门要根据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整体计划,合理布局,做好教育用地规划。人事、编办、劳动保障部门要研究和指导学校推进人事、分配、职称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宣传、新闻系统要通过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0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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