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泉州市教育局工作要点
时间:2009-04-22 16:34 浏览量: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科学发展,四求先行,教育要先行"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推动教育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升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为主线,以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以促进教育民生和教育公平为基石,推动我市各类教育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工作目标:围绕"教育强市"建设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教育发展目标任务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统筹各类教育科学发展,推动落实教育"三大任务"。重点发展基础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科学发展高等教育、着力提升高等教育质量,重视发展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终身教育,构建和完善现代教育体系。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倡导科学的教育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健康成长需求,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海西先行"和泉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规范管理,依法从严治教,着眼教育公平,关注教育民生,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努力解决影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具体任务:
   (一)推进"双高普九"进程,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
  1、推进"双高普九"进程。小学计划招生8.5万人,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9.9%以上,初中计划招生8.5万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至少达到97%以上。泉港区"双高普九"接受省级评估验收,指导安溪县"双高普九"迎接省检工作。对鲤城、晋江、石狮、南安、永春等5个县(市、区)开展"对县督导"评估,开展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抓教育工作的督导考核,启动开展乡镇人民政府抓教育工作督导抽查。加大扫盲工作力度,加强对新增文盲、复盲、迁移性文盲监测,青壮年非文盲率保持在97%以上。
  2、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义务教育布局编制规划,继续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按照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科学规划建设发展新区学校,实施城镇中小学校扩容建设工程,改善旧城区学校办学条件。以创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校"为抓手,整合优化教育资源,促进农村学校"集约型"规模办学,加强区域和学校之间办学合作,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扶持15所农村寄宿制小学配套建设,创建12个小学"十配套"达标乡镇,40%以上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达到 "合格学校"标准。继续深化丰泽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定试点工作,不断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促进平等义务教育实施。按照"平等、融入、成才"的工作理念和思路,认真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员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若干意见》,认真研究外来员工子女入学不稳定问题,进一步改进管理方式方法,促进经济困难家庭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做好部队、台商、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工作。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解决区域内适龄儿童流动剧增的就学问题。加大初中"防流保学"工作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降低初中流生辍学比例。
  4、重视发展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学前教育计划招生8万人,学前三年入园率保持在88%以上,学前一年入园率在96%以上。大力加强乡镇(街道)独立中心幼儿园建设,90%以上的乡镇(街道)至少建有一所独立中心幼儿园,加快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步伐。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加强幼儿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幼儿保教质量。创建4所"省、市示范幼儿园",抓好0-3岁幼儿早教实验基地工作。加强三类残疾儿童鉴定工作和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管理,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入学率95%以上,推动发展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
  (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
  5、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学生就业为目标,做大做强做优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计划招生37000人,普职招生比例力争达到5.8:4.2,普职教育更加协调发展。加快县级中等职业教育中心等规模职业学校建设,推动创建机械、电子专业两个市级中职教育集团,争创全国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双师型"师资培训和共建工作,扶持5所中职学校紧缺人才基地配套建设,推进实训基地和重点专业建设,促进校企合作办学。落实职业教育助学政策,加强助学金申报、发放的规范管理。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开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试点。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农村实用技术等培训工作。推动构建学习型社会和终身教育体系。承办全省中职学生职业技能大赛。
  6、提高普高优质教育水平。合理控制普通高中招生数量,2009年普通高中计划招生调整为5.3万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0%,实现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全市省级达标高中学校达到76所,占普高招生学校数的72%以上,达标中学招生数占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85%以上。鼓励民办学校申报创建达标中学。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和学科教学教研协作,促进新课程有效实施,提高普通高中达标晋级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三)科学发展高等教育,着力提升高校办学质量
  7、推动高等教育持续发展。大力发展以华侨大学、仰恩大学、泉州师院、福师大闽南科技学院、闽南理工学院为基础的本科教育。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改革与建设工程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支持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做好在"泉州幼儿师范学校"基础上组建"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作,迎接教育部高校设置考察评估,支持黎明职业大学和泉州医高专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接受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省电大泉州分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项目试点、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和泉州泰山航海职业学院正式建校,以黎明职业大学为龙头单位组建市级建筑行业职业教育集团。实施"桐江学者计划",加大拔尖人才引进力度,促进对台教育合作交流,推动校企"产学研"有机连接,提升高校办学内涵,促进高等教育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四)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8、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创新德育工作方式,拓展德育工作渠道,丰富学校德育内容。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深入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教育活动,配合国家文明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等中心任务,广泛开展针对性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和活动开展,不断提高青少年文明素质。深入开展"关爱生命"教育活动,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深化师生防震避险教育和应急疏散训练。加强对学生的遵纪守法和行为规范教育,注重锻炼提高学生自主管理能力。在全市开展"十佳百优"班主任和"百名先进德育工作者"评选活动。
  9、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组织开展新课程师资市级研训活动,加强课程改革教学质量监测,努力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的有效实施,注重发挥课改基地校、样本校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区域、学校、学科之间实验工作合作,关注和扶持农村学校实验工作开展。加强对薄弱课程实施的管理督查,注重挖掘利用地方特色课程资源,组织编撰泉州《学校校本课程》,大力推进"闽南文化进校园",发挥学校传承优秀历史文化的重要作用。对22所市级、6所省级素质教育工作先进校开展跟踪督导评估,对民办学校开展素质教育跟踪督查。
  10、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卫生工作。切实落实"健康第一"的教育思想,强化学校体育、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课程的落实,确保学生在校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活动时间,注重发挥体、音、美比赛活动的导向作用。重视开展学生健康教育,扎实开展学生体质测试和跟踪分析。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等级评价方法,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冬季长跑规定,大力推动"2+1"(两项体育技能、一项艺术技能)等校园文体活动普遍开展。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督查,建立落实卫生安全责任制度,保障学生在校食品卫生安全。
  11、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指导。进一步加强市教科所、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坚持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中心、以规范常规教学为载体、以课堂教学为重点、以校本教研为抓手、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改革创新教学研究合作方式,注重发挥教师集体智慧,广泛开展市县和校际的课题研究和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加强教学质量监测和分析,提高教科研活动效益。强化对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的教学业务指导,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提供专业支持。
  12、深化评价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小学"等级+兴趣特长+鼓励性评语"、初中"学业考试等级呈现+综合素质"的评价方法,发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导向作用,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和"就近"入学的法律规定,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升学或免试、就近划片、电脑派位升学的招生办法。积极探索中心市区初中招生实行免试就近划片的招生办法。初中毕业班升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阅卷、录取咨询的方法。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统招、定向、择校、特长生和保送相结合方法。2009年市区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招生比例保持50%,各县(市、区)优质高中定向生招生比例不低于30%。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不断优化考试环境,严肃考风考纪,建立严肃、规范、公正、公平的考试招生制度。
  13、强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以"优教、减负、保质"为目标,督促学校全面贯彻《课程计划(方案)》,科学安排教育教学时间,健全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教育教学动态管理,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与学习方式,着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电子学籍管理。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加强教学用书和教辅资料规范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书面作业量。认真落实"减负"有关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习心理压力,保障学生体育锻炼、课外活动和休息时间,促进学生快乐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14、规范语言文字应用。以推广普通话、规范文字应用为重点,加强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开展第十二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继续组织全市国家公务员参加普通话水平的培训测试。认真做好创建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准备工作,迎接国家语委对我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检查评估。配合省语委对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省级示范校创建活动进行评估。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文字使用定点检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法规政策贯彻落实的检查、考核和评估。
  (五)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落实教育惠民惠生政策
  15、建立健全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督促县级政府依法保障教育投入"三个"增长、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投入职业教育不低于30%的比例以及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按教职工年工资总额1.5%投入的规定。执行新颁的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继续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落实省下达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30%以上用于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结合危房改造和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分期、分批、分类逐步消除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学校建筑,提高学校校舍建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规定和教育民生工程建设配套资金。扶持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配套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
  16、落实教育惠民惠生政策。依照国家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免费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教科书、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不收借读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免收寄宿费及寄宿生生活补助、职业教育学生助学金、中职涉农专业和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高中阶段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杂费、高校学生助学和贷款等各种惠民惠生政策规定。继续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帮助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完成学业。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教育项目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扶持15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和5所中职学校紧缺型人才培养基地配套建设为民办实事教育项目,加强跟踪,督促按规划进度保质如期完成任务。
  17、加强教育发展评估督查。学习、宣传和实施《教育督导条例》,充分利用"双高普九"、"对县督导",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抓教育工作的督导考核以及对乡镇人民政府抓教育工作督导抽查等各项督导评估考核机制,督促各级政府落实优先发展教育责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要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要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的落实。开展教育专项工作督导检查,深化学校素质教育跟踪评估督查,根据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和教育科学发展要求,调整充实督导评估标准和内容,创新改进评估方式,提高教育督导实效。
  (六)加强学校装备配置,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18、继续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以教育信息化带动学校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电教室等项目建设,加快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继续推进"百校通光纤"工程,配合泉州电信公司实施中小学远程教育接入平台为民办实事项目,不断深化"校校通"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农村学校远教工程水平。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资源建设,促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班班通、堂堂用"推广。加强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校建设,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实验研究。加强学校网络安全防范,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网络道德和安全意识。
  19、进一步提高学校装备水平。按照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加强学校图书资料、理、化、生、体、音、美等教学仪器设备设施配置、专用活动用房建设的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的标准、均衡配置。深入推进教育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规范开展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保证配备质量,努力降低配备成本。大力推动学校"数字图书馆建设",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严格控制学生统一着装范围,坚持以学生自愿为原则参加学生平安保险。
  (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素质水平
  20、重视加强校长队伍建设。以培养一个好校长、带出一个好班子、建设一支好队伍、办出一所让人民满意的好学校为目标,贯彻落实全市中小学校长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开展中小学校长读书班培训学习活动,深化泉州市"中小学优秀中青年校长"和中小学校长(园长)培训工作,开展中小学校长省优推评活动。强化校长依法办学、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的管理思想,强化校长深入教学第一线,对教育教学工作具体落实、动态过程、改进提高的管理责任,关注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不断提高办学管理水平。
  21、不断增强教师队伍素质。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点"希望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广大教师"爱岗、敬业,爱生、奉献"的师德修养。继续实施"百千万"园丁工程计划,组织开展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新教师见习期、中小学班主任、学科专任教师业务等培训工作,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提高学历层次,推进中小学教师网络远程继续教育。组织特级教师巡回讲学,有步骤地推进城乡和区域之间教师的交流合作,深化教师对口帮扶、交流、支教活动,提高以农村学校为重点的整体师资水平。评选表彰一批全市优秀教师,推荐我市教师参加省优秀教师评选。
  22、推动学校科学民主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和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关注教师身心健康和工作生活实际困难,帮助教师减轻工作负担和心理压力,努力为教师排忧解难落实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强学校党政工共建"教工之家"工作,推进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学校民主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教师是学校管理主体的重要作用。依法保障和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稳妥做好中小学教师津补贴改革。落实计生工作责任制,做好机关干部职工和市直学校教师计生管理工作。
  23、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市直学校的直接管理,做好市直学校校级干部的考察、选拔和交流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录用补充教师,进一步落实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教师聘任制。加强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编制新标准,加强对农村学校和学科教师的配置,2009-2011年新增教师编制优先补充农村小学紧缺学科,逐步解决农村教师"超编缺人"问题。在鲤城区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同城同薪"和县域内义务教育师资校际交流的省定试点工作。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规范做好教育人事代理。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做好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八)加强规范管理,依法从严治教
  24、严格规范教育收费。严格执行各项教育收费政策,进一步规范学校服务性、代办性收费行为,严禁利用节假日和学生休息时间组织学生有偿补习,协助市属高校稳定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加强对民办大中小学招生和收费的监督管理。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继续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和规范校活动,开展义务教育收费等专项检查,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到位"的原则,督促中小学校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审计,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5、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依法为民办学校提供支持服务,依法对民办学校进行规范管理。贯彻落实《福建省厅关于依法加强民办中小学管理的通知》精神,严格审批设立新的中小学,在2009年底前完成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中小学的清理剥离。依法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方式、招生时间、招生范围、招生规模、收费标准和学籍管理。组织开展好民办学校年检、办学许可证审核发放和资产过户工作,督促民办学校建立规范的独立法人财产管理、公布制度。引导民办学校正确处理董事会、党组织和学校行政的关系,加强对民办学校财产资金监管。加强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协助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做好规范民办高校招生工作。
  26、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和第三轮依法治理年工作,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进程,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健全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加强师生抵御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和应急训练,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紧密结合环境实际、学生特性、时令季节变化等实际情况,广泛开展保障师生安全的主题教育宣传。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安综合治理,继续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和安全隐患排查,开展落实教育系统安全教育和管理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深化"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着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九)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7、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健全局机关党组织学习制度,强化党员干部党性观念、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开展机关党建先进支部创建活动,促进机关和学校党建深入开展。抓好党员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发展新党员和工作,深入开展"三级联创"党建活动,建立机关党支部"一岗双责"机制,把党建工作与科室业务工作开展和干部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和完善市直中小学"五好支部"创建评选活动,指导市直学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开展纪念建国60周年活动。
  28、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行政审批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教材选用、职称评聘、招生考试、教育收费、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热点敏感工作的监管,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廉政专题学习和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制度。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在全市教职员工中深入开展"廉洁从教、服务学生"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教意识。
  (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规范化、服务型的教育机关
  29、提高科学行政水平。扎实开展教育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加强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树立科学发展意识,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中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以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加强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各项工作开展;以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推动机关职能转变,强化服务意识和宏观指导能力,主动服务基层、服务学校、服务师生。
  30、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人民满意的公仆作为日常工作准则,不断完善和认真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加强机关管理,注重综合协调,强化机关内部协同协作形成合力,积极推行绩效考评,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千方百计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千方百计提高科学行政效率。按照科室工作职能,建立科室工作数据库,提高推动工作的科学性和有序性。认真办理落实市"两会"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加强机关日常管理和财务管理,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外出参观考察活动,整合市级各种检查评估,减少会议支出,节省日常经费支出,建设节约型的机关。

备注:
  根据2009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原下发的"2009年泉州市教育局工作要点","12、深化评价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的"2009年市区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招生比例为60%",修订为"2009年市区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招生比例保持50%"; 在"7、推动高等教育持续发展"中增加"支持泉州儿童发展职业学院做好在''''泉州幼儿师范学校''''基础上组建''''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作,迎接教育部高校设置考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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