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泉州市教育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
泉教规〔2022〕3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激发教育活力,根据《泉州市司法局转发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泉州市教育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

  附件:1.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2.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3.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4.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泉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4日


抄送:市司法局,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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