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泉教综〔2021〕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文明办、总工会,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旅游局)、科技经济局、财政局、党群工作部、总工会(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市直中小学:

  现将《泉州市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泉州市委文明办          泉州市总工会
2021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期盼,将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作为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重要举措。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拓宽课后服务渠道,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实现课后服务全面高质量开展。

  二、推动“全覆盖”开展,积极引导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2021年秋季开学后,我市义务教育学校要做到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即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义务教育学段)全覆盖,并努力实现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各县(市、区)各学校要把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与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等工作一起统筹推进,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一县一策”、“一校一案”,多渠道广泛深入宣传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服务特色,积极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确保按期达到全覆盖要求。

  三、推行“5+2”模式,结合实际保证课后服务时间

  “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学生课余学习生活。征集一批课后服务安排案例,供各学校参考。各校在保证课后服务时间的前提下,结合学校实际调整作息时间表,灵活安排课后服务项目和服务时间,服务时段和项目可以有:

  (一)上午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从上午放学开始至当地上午正常下班时间结束,内容以组织做作业、自主阅读或看护为主。

  (二)午间课后服务。时间从上午放学至下午上学前,主要是午餐管理与服务,组织午休或做作业、自主阅读等。

  (三)下午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从下午放学开始至当地下午正常下班时间结束,结束后对确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延时托管服务。课后服务内容包括指导学生完成作业、组织学生自主阅读、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社团及城乡学校少年宫活动等。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四)初中晚自习班及晚餐管理。初中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晚自习,主要是开展作业辅导、自主阅读、自学指导等。有条件的学校可结合开展晚餐管理与服务。

  四、拓展服务渠道,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一)提供“菜单式”服务。各地各校要结合当地和学校实际,积极拓展课后服务渠道,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各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菜单”,公开学校课后服务时段、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让家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安排。学生和家长可根据学校提供的服务“菜单”及自身需求自由选择服务时段和项目(可多选),学校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

  (二)推行城乡学校少年宫活动与学校课后服务有机融合。组织全市155所学校参与试点工作(名单见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城乡学校少年宫与学校课后服务有机融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推进城乡学校少年宫与学校课后服务活动时间融合、活动项目融合、场地资源融合、辅导师资融合、活动机制融合。全市其他建立城乡学校少年宫的学校也可以通过“五个融合”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充分利用城乡学校少年宫各活动场室、器材、设施等,为学校课后服务提供必要场所和器材、设施支撑,优化学校课后服务项目,组织开展阅读、经典诵读等德育类活动,做到“以读养德”;组织开展科技、乐器、美术、书画、陶艺、茶艺、编织、剪纸、香道等技能类活动,做到“以技促能”;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喜闻乐见、乐于参与的舞蹈、戏曲、木偶、南音、棋艺、武术、球类等文体类活动,做到“以乐促智”。

  (三)鼓励探索利用社会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各学校可主动联系当地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等校外活动机构合作开展课后服务,并发挥好当地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文化馆、非遗展示馆的作用。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鼓励学校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非遗传承人或志愿者承担课后服务工作。各地各校可探索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等形式,与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成立的教育集团等教育机构合作开展课后服务;探索采取委托服务等形式,引进有资质的餐饮服务企业为学生提供午、晚餐管理与服务。各地要加强第三方教育机构等教育资源的引入和管理,实行白名单管理制度。学校不得把课后服务工作完全交给第三方机构,严禁引进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

  (四)用好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好教育部开发的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和本地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优秀教师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推广使用力度,引导学生用好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

  五、加强条件保障,建立经费保障和合理酬劳机制

  (一)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各地结合实际,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一是财政补助。财政部门根据课后服务成本核算情况,采取核增公用经费、财政专项补助的方式,将课后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学校支付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水电费、小额易耗品费、设施设备耗材费、劳务费等。二是适当收费。发展改革部门根据省发改委将课后服务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精神,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进行课后服务成本测算,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由学校向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收取服务费。学生午餐、晚餐费用按实际开支由学生家长出资另行结算。引进餐饮服务企业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收取的费用,作为代收费管理,以招标方式确定服务企业及机构,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二)加强师资力量配备。各地要根据学生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推动机构编制部门及时为中小学校补齐补足教师编制。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市直学校按作业自习指导类每40-45名学生配1名教师(按每40-45人配1名教师后,如余数不足40名但超过30名也配1名教师);兴趣活动指导类每25-30名学生配1名教师(按每25-30人配1名教师后,如余数不足25名但超过15名也配1名教师);可按每个年段加配1名管理或教辅人员(负责协调管理、卫生、安全等保障),同一年段班级数多于10个的可以增加1名,同一年段班级数较少的可根据实际2-3个年段加配1名。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三)建立合理酬劳机制。课后服务收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市直学校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按人均每课时不超过60元标准发放;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补助标准可高于校内教师补助标准,具体标准由学校按相关规定确定。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课后服务全面高质量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市、区)要建立“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课后服务工作协调小组,由教育部门牵头,财政、发改、人社、文明办、总工会等部门共同参与,加强统筹协调。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性或代收费标准;财政部门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教师绩效工资核定有关工作;文明办、总工会要在支持、推动课后服务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支持、推动学校全覆盖、高质量开展课后服务。要统筹各类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

  (二)加强规范管理。加强资金监管,所有向家长收取的服务性费用,按照“公开透明、规范管理和专款专用”原则,上缴财政专户(若省上明确上缴渠道,按规定执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并实行统筹支付及核算。严格遵守规范办学要求,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学校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压缩教学计划或正常教学时间。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三)加强安全管理。课后服务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做到五个安全确保:一是加强课程内容审核,把好外聘人员资格关,确保意识形态安全;二是做好家校无缝对接,做到出入管理有序,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三是做到服务供给张弛有度,确保学生心理安全;四是做到老师教导有方,确保学生活动安全;五是做到市场监管有力,确保学生食品健康安全。

  (四)加强动态监测和督导检查。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地各校利用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直报系统(网址为http://dc.emis.edu.cn/jcjy),专人负责随时更新课后服务开展情况。教育部将每月通报各地进展情况,加强工作调度。课后服务已纳入今年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作为重要的督导检查内容,推动课后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更好地服务家长和学生。

  (五)支持探索开展假期托管服务。暑期托管服务是学校课后服务的延伸。各地从本地实际出发,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假期托管服务工作。教育部门要积极协同工会、共青团、妇联、社区等部门和组织,调动社会各方人士,如社区社工、志愿者、在校大学生参与托管服务,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提供学生假期托管服务。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以看护为主,同时可合理提供一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不得以假期托管的名义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本实施意见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参考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8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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