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2-01-26 17:3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报在泉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jyj.quan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中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教育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及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及市委工作要求,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教育工作信息,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助力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一)落实政务公开年度主要任务

      2021年度通过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务类动态信息1052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公文类信息393条,年度累计访问量2310151人次。“泉州教育政务”官方微博年度推送87条信息,累计阅读数73万人次。“泉州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年度推送228条信息,累计阅读次数94万人次。

      一是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修订调整《泉州市教育局权责清单》,出台《泉州市教育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开展双随机抽查,公布检查结果。推行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梳理发布白名单354家、黑名单160家。出台《泉州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暂行规定》,全面推行《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二是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及政府采购项目,推进市直学校和有财务隶属关系的高校公开相关财务信息,2021年本级共公开资金信息67条。三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信息,向广大师生及家长发出重要节日节点疫情防控倡议书和心理调适指南等。四是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年度发布、转载政策解读稿40篇,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4次,网上调查4次,民意征集5次,各级各类媒体公开相关文件、解读98次。年度处置回应“政务12345平台”及教育局门户网站咨询、投诉1885件。

      (二)强化政务信息管理

      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分类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提高政务信息管理水平。出台《泉州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1年制发规范性文件7件,梳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42件。

      (三)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

      规范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2021年我局共收到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办结5件(含上年度结转一件)。收到行政复议1件,申请人终止复议。

      (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落实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责任,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泉教函〔2021〕210号),规范教育系统新媒体的开设、内容管理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0 4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公开内容还不够具体,重点不够突出;政策解读的形式相对单一,通过视频、图文等方式进行公开的力度尚需加强等。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细化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一是进一步拓展公开的深度及形式,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丰富解读内涵,确保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信息公开质量再提高。二是强化时效性,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更高效地回应市民关切。三是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落实信息审核发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四是持续加强学习培训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313室,邮编:362000,电话:22762175,传真:2277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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