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19-01-24 17:2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总结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8〕 41 号)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和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年报在泉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www.fjqzed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中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313室,邮编:362000,电话:22785439,传真:22775315)。
      一、概述
      2018年,泉州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主动保障社会公众在教育领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提升我市教育系统的政务公开水平,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470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累计访问量约157704人次;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031条,累计访问次数达到2795606人次;泉州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4.1万,年度共推送各类信息876条,其中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文件类181条,累计阅读次数达75万人次。
      (一)完善机制,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1.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一是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教育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中,根据人员分工动态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负责科室和具体负责人员,坚持统筹兼顾、协同推进,为提高教育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和领导基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有效保障必要的经费支出。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室",指定专人负责接受有关公民个人和法人和其它组织的查询工作。配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方便公民和法人获取有关信息。
      2.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对2018年政务公开主要任务进行分解并正式印发,将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细化、分解。二是全面梳理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根据业务调整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完成《泉州市教育局政务公开清单》,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三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介入对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四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二)做好政策公开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
      1.强化政策发布解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重要政策文件公开时同步发布解读材料。重点加强招生、考试、教师评聘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教育政策的解读工作,解读材料力求通俗易懂。2018年共解读文件12份。
      2.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优势互补,增强公开实效。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解读,提高时效性、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一是坚持门户网站为政策解读发布第一平台,及时、准确发布需社会广大公众知晓的主动公开文件和配套政策解读文件。优化网站栏目,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渠道,拓宽便民的监督形式和方法。二是建设并维护好泉州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政策文件和解读文件同步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扩大政策知晓范围。坚持每日推送,每次1-3篇,2018年共推送876篇信息,关注人数41374人,平均每篇阅读数860人次。三是加强与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等传统媒体的联系,增加信息覆盖范围。在泉州晚报开设"教育随笔·成长"专栏,共收到来稿690多篇,择优在泉州晚报刊登,评选出26篇获奖作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与泉州晚报、市经信委联合举办"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专栏,每周一期;组织局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走进泉州广播电视台 "政风行风热线"热线,现场接听咨询,对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给予及时、全面、公开的解读;对社会关注的中招、高招热点问题,与泉州晚报社联合举办招生咨询会,现场解答公众咨询。
      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认真做好热点舆情应对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化解公众疑虑,有效避免出现重大舆情事件,舆论态势总体平稳。组织局有关业务负责人走进"泉州政风行风热线",现场解答听众、网友的问题。落实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年度共处置回应"政务12345平台"转办175件,国务院"我为大督查提建议"网民留言和群众来信347件,全部按时效、按程序规范处置,没有出现拖延、扯皮、神回复等问题。
      (三)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做好权责清单调整与公开。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的要求,根据修订后的《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对权责清单中的公共服务事项"学校收费管理"进行了调整,取消其子项"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核定或调整事项",切实做到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等情况,及时按程序进行权责清单调整。目前我局保留权责事项99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处罚19项、行政监督检查6项、其他行政权力13项、公共服务事项15项、政府内部审批5项、其他职责事项35项。目前,我局的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责任清单均已通过教育局门户网站"权责清单"专栏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推动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公开办理结果,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2018年,我局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74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22件,按时办结率为100%,代表满意率为100%,办理复文全文公开178件,接受社会监督。
      3.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2018年对《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行了修订,完善了一单两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2018年结合春、秋季期初工作检查,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监管和安全工作等监管事项开展随机抽查7次,并形成抽查情况通报向社会公布。
      4.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在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开我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及时汇总市直学校和有财务隶属关系的高校(黎明职业大学、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泉州分校和泉州幼高专)的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并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开,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2018年以来共公开财务信息17条。
      5.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泉州市教育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主动、全面、及时地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
      (1)加强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五规范"开展专项督导,促进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2018年公开教育督导类文件9份;公开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类信息76条;公开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信息4条;公开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监管信息26条;公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等信息5条;公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信息1条;公开年度部门预决算信息2条;督促市属高校、中职院校在校园网站按时公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教学质量年度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2)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中心市区招生工作继续坚持"三统一"、"五公开", "三统一",即统一公布小学、幼儿园服务区域、招生程序和时间,统一小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统一民办幼儿园招生资格;"五公开",即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意见(含随迁子女入学办法)信息18条。
      (3)指导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定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方案,组织教育领域事业单位在校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各学校(单位)均成立由校(园)长任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来抓。各学校(单位)通过网站、微信、报刊、广播、教职工、学生大会等渠道公开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资产管理制度、学生助学金发放情况、学校重大决策公开等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简化审批环节,除民办学校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教师职称评审外,所有审批服务流程统一整合为"受理、审查、决定"等3个环节。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对进驻中心窗口和省网上办事大厅的53项审批服务事项科学编制了服务指南,一律取消申报材料的兜底性条款,其中37项"最多跑一趟"、16项"一趟不用跑"。加大窗口授权力度,实现92%审批事项授权到审批科科长。2018年共计受理办件1470件,办结1470件,受理办结9880人次。全面推开全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处理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588件,教师资格首次注册网报人数62548人次。二是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网站管理、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保障好入驻闽政通APP 的"中考成绩查询"、"会考成绩查询"、"市区考生中考投档查询"三个便民查询事项。配合做好信息系统整合、政务数据归集、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电子政务云平台迁移、规范政府网站域名等相关工作。三是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2018年受理纠错留言4件,按期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18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4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0条、规范性文件6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人事管理、收费管理、基础教育管理、德育工作、招生考试、职业与社会教育、高等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教育督导、电化教育与教育设备、语言文字、执法检查、教育工会、对外合作交流、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工作以及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包括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媒体、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和档案馆等。主动公开信息通过泉州市教育局网站(www.fjqzedu.gov.cn)公开,热点教育信息及时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同步公开,纸质档案及时提交市档案局,以便市民查阅。2018年,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470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约有157704人次。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031条,累计访问次数达到2795606人次。微信公众平台推送各类信息876条,关注人数4.1万,阅读次数达75万人次。
      (四)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关注社会公众关心的教育热点话题,针对社会关注度较大的小学、初中招生问题,及时在新闻媒体及门户网站上做出解读,有效应对涉教育网上热点舆情。2018年我局共发布政策解读12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8年回应"政务12345平台"转办175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处置国务院"我为大督查提建议"网民留言和群众来信347件,全部按时效、按程序规范处置。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我局201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0件。历年累计5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待继续推进;公开平台互动性还需加强。
      2019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好教育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根据实际对政务公开制度文件修订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流程,确保制度规范反映新精神、适应新情况。二是加大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将政务公开融入政务运行全过程。着力推动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招生划片改革、教师招考评聘、财政资金使用、行政审批等信息公开力度。三是继续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切实把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重视网络舆情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四是继续推进下属单位(学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做好具体部署,围绕招生、财务等重要领域,全面推进公开工作。五是优化公开渠道平台。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不断拓展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六、需要说明事项与附表
      (一)本报告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70 304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70 304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5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1 1
       3.信函申请数 0 4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5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 2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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